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全区优秀禁毒题材书画摄影等艺术作品征集和评选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5-07 点击数:

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全区优秀禁毒

题材书画摄影等艺术作品征集和评选

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

各系(院部)、部门: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区优秀禁毒题材书画摄影等艺术作品征集和评选活动的通知》(内禁毒办字[2014]40号)和《关于组织开展全区禁毒公益广告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内禁毒办字(2014)41号)要求,现将两个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根据通知精神做好宣传和作品征集工作,并按要求于5月20日前报自治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或于5月18日之前报党委宣传部。

上述两个文件请加入集宁师院宣传工作群(302107046)下载。联系人:秦雪峰,联系电话:15849436262。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14年5月7日

上一条:集宁师范学院2014年度应届毕业生直招士官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第二场“课堂教学示范课、观摩课”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