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师院办发〔2017〕8号
集宁师范学院关于2017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的通知
各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教辅部门、附中:
通过全校师生员工的辛勤劳动和共同努力,学校圆满出色地完成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第一阶段的任务。鉴于广大教职工暑假加班、学生提前上课的实际,按照今年学校工作计划安排,现将我校2017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我校2017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时间为9月30日至10月15日,共16天,10月16日(星期一)教职员工正常上班,学生正常上课。
附中可根据教学实际自行安排。
二、节日期间工作
(一)各系(院)、各部门要加强对学生假期的安全教育,并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好节日期间学生的活动,安排好学生生活,提醒学生按时返校。
(二)各系(院)、部门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工作,安排好值班人员。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做好值班记录以及节日期间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值班人员因特殊原因如需临时变动,请向值班领导请假。
(三)节日期间学校行政值班,由校长办公室统一安排,白海校区值班由校管委会统一安排。
(四)因公外出离校的教职工一定要履行请假手续。
请各系(院)、有关部门于9月29日下午将国庆节放假期间值班人员名单及值班电话电子版发邮(2427816131@qq.com)。
祝全校师生员工国庆节、中秋节快乐!
集宁师范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