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辅导员、班主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编辑:张秀文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12 点击数:

关于做好2017年度辅导员、班主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党政中心工作安排,围绕学生处2017年工作计划,为科学、全面地考核辅导员、班主任年度工作中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根据《集宁师范学院辅导员工作管理办法》《集宁师范学院班主任管理规定》,决定开展2017年度辅导员、班主任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专职辅导员、各班主任

二、考核时间

2017年12月---2018年1月

三、考核依据

考核内容、标准、方法、程序详见《集宁师范学院辅导员工作管理办法》《集宁师范学院班主任管理规定》

四、考核程序

(一)辅导员、班主任自评

参加考核的辅导员、班主任对本人年度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和自评,并填写《辅导员年度考核表》《班主任年度考核表》。

(二)学院考核

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辅导员、班主任的日常工作、个人自评和工作成效给出考评意见。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级 ,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能超过总人数的30%。

各学院于2018年1月1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741522679@qq.com,纸质版交至学生处215室。

 (三)学校审核

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报送的考核结果进行复核,结合日常事务管理及其他方面工作,复核等级报学校审定。

此次考核的结果作为评选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的依据。

五、考核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本学院实际,以考核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完善考核工作机制,不断推动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取得新进展。

 

 附件:1. 集宁师范学院辅导员年度考核表

        2. 集宁师范学院班主任年度考核表

 

         2017年12月12日

           学生处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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