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集宁师范学院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13 点击数: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集宁师范学院内部控制

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集师党办发〔2017〕37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教辅部门:

经校党委研究制定《集宁师范学院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6日

集宁师范学院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内部控制建设,提高学校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设,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内财会〔2016〕1093号)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学校内部控制的目标

以全面推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为抓手、以规范学校经济和业务活动有序运行为主线,以内部控制量化评价为导向,以信息系统为支撑,突出规范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经济和业务活动运行流程、制约措施,逐步将控制对象从经济活动层面拓展到全部业务活动和内部权力运行,逐步建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权责一致、制衡有效、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管理科学的内部控制体系,更好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办学、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进而保证学校各项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二、建立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学校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面控制。

2.重要性原则。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内部控制应当关注学校及各部门重要经济活动和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

3.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学校内部的部门管理、职责分工、 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4.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学校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三、组织机构

(一)内部控制工作委员会

主    任:刘前贵  朱玉东

副 主 任:张利平  刘  春  许 卫  阿拉腾巴特尔

梁  政

成员单位:各党政管理部门  教学部门  教辅部门

(二)内部控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主  任:张利平

副主任:赵向军

成  员:欧  军  院丕文  付 勇  石德林  温世明

办公室设在纪检委(监察审计处)

(三)内部控制工作小组

协调督导评价管理工作组:赵向军

财务管理工作组:院丕文

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温世明

资产管理工作组:付勇

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组:石德林

行政管理工作组:欧军

四、工作职责

(一)委员会职责

审定学校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方案,确定下设机构及人员,签批对外报送的相关报表,全面组织领导开展学校内部控制建设工作。

(二) 办公室职责

组织各工作小组及成员单位学习上级有关内部控制制度;拟定学校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方案;组织指导督查各工作小组及成员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起草编报内部控制报告等。

(三)各工作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

1.协调督导管理工作组:具体负责督导各工作小组及成员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对各项业务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改进内部控制建设要求和措施,向学校内部控制工作委员会汇报学校内部控制建设的进展情况,向外部管理部门汇总编报内部控制报告。

2.财务管理工作组:负责财务管理工作方面业务梳理、风险识别、财务业务流程再造及风险控制点的设置等内部控制建设的相关工作。

3.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负责采购管理工作方面业务梳理、风险识别、采购业务流程再造及风险控制点的设置等内部控制建设的相关工作。

4.资产管理工作组:负责资产管理工作方面业务梳理、风险识别、资产管理业务流程再造及风险控制点的设置等内部控制建设的相关工作。

5.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组:负责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方面业务梳理、风险识别、基本建设管理业务流程再造及风险控制点的设置等内部控制建设的相关工作。

6.行政管理工作组:负责行政管理(特别是合同管理)工作方面业务梳理、风险识别、行政管理业务流程再造及风险控制点的设置等内部控制建设的相关工作。

7.各成员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工作方面的业务梳理、风险识别、业务流程再造及风险控制点的设置等内部控制建设的相关工作。

上一条: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调整集宁师范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8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