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区高校科技和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区高校科技和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内教技函﹝2017﹞20号)转发给大家,请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按照要求及时开展统计工作。
本次统计工作需要对本年度科研人员、项目、经费、成果等进行全面统计,统计数据将自科研管理系统内提取。本年度科研项目等信息已审核完毕,现要求对审核尚未通过的项目及时进行修正补充。同时鉴于目前尚有部分科研成果未录入系统,现要求必须将2017年度全部科研成果进行录入,录入内容要全面、真实、准确,同时上传电子文档。本项工作要求于12月31日(下周日)前完成,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要对录入的成果及时审核,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提醒修改,确保本次统计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区高校科技和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科研设备处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