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组织教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我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对我校教职工发放工会会员证。工会会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缴纳一定的会费。请各学院、各部门在12月31日前汇总,完成此项工作。发会员证收一寸照片一张。
附件:工会会员登记表
集宁师范学院工会
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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