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学习宣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宣讲会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2-05 点击数:

关于举办学习宣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宣讲会的通知

教育科学学院、蒙古学学院 、音乐学院、美术学院:

     按照《集宁师范学院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宣讲对谈工作方案》安排,学校举行学习宣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宣讲会。

     一、时间:2018年12月5日(星期三)下午16:30

     二、地点:白海校区音乐学院1楼报告厅

     三、宣讲人:朱玉东 党委副书记、校长

     四、主持人:刘春 党委副书记

 五、参加人:教育科学学院(无课师生60人)、蒙古学学院(无课师生40人)、音乐学院(无课师生60人)、美术学院(无课师生40人)。四个学院的班子成员全部参加。

     六、 相关要求

 1.参会人员务必于16:20前入场完毕;

 2.请与会人员把手机关闭或调成静音;

 3.请党政办公室音乐学院协调做好会场布置、参加会议人员座位安排、会议服务、音响调试等工作;

 4.请宣传部做好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集宁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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