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带班领导 |
值班人员 |
办公室电话 |
备注 |
4月27日 |
陈永杰 |
赵向军 |
8989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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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 |
唐学明 |
8989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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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 |
梁政 |
夏学利 |
8989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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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 |
刘晓霞 |
8989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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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 |
李景杰 |
孟美英 |
8989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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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日 |
杨瑞芳 |
8989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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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日 |
张富 |
马晓东 |
89891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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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 |
李瑞俊 |
8989149 |
值班人员职责:1.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在岗值班,严禁擅离职守。值班期间要及时接听电话,准确答复询问,做好值班记录。遇有突发紧急情况,要马上向带班领导报告并向自治区党委高校工委、教育厅值班室第一时间报告。2.切实加强巡查值守。值班人员要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的巡查值守,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和网络动态,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工作。3.严格执行零报告制度。值班人员务于每天下午15:30前向自治区党委高校工委、教育厅值班室电话报告值班情况,值班电话:0471—2856522。
集宁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