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6-12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各有关部门:

现就期末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一、结课时间:2019年7月7日前最后一次课为结课时间(泉山校区网络楼、白海校区幼师楼机房课请于2019年6月30日前结课)。

二、考试时间:

1.系考课程的考核一般于结课时间进行,课程考核由各课程承担单位自行安排。

2.2015级、2016级、2017级、2018级学生校考课程在2019年7月7日至7月12日进行,可上下午安排。其中7月7日上午为2018级大学外语考试时间(其中A层为机考),7月8日上午为2017级大学外语考试时间(其中A层为机考)。

2015级、2016级校考课程的考核结束时间不得早于2019年7月11日,2017级、2018级不得早于2019年7月12日。

3.非毕业班跟班重修的学生随班参加期末考试,由各教学部门安排。

三、本学期期末考试期间继续在标准化考场教室设立“无人监考”考场。

1.符合《集宁师范学院无人监考考场管理办法》文件中要求的申请条件的班级均可以进行申请。

2.本学期申请的无人监考考场的考试仅限于校考考试课程。

.教务处审批通过后,二级学院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班级和二级学院考试班级、科目、时间以及考场安排。

四、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各项准备工作。

1.校考课程试题(卷)库建设按要求于2019年6月12日前完成报教务处。审核无误后,送学校指定地点印刷试卷。

2.考试日程(含系考课程考试日程)于2019年6月19日前按要求在网上录入。

3.请各二级学院严格要求、严格规范系考课程考核行为,并依据考试大纲和考核形式规范试卷模板。

4.试题(卷)的命制要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考试大纲进行,要减少记忆性试题分值总比例,增加考核学生能力试题分值总比例;考核学生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内容不低于20%,三套试卷要等值且重复率不得高于20%;命题教师、教研室主任、二级学院分管领导要认真负责,严把试题(卷)质量关。

5.每门课程考试都必须配有考场情况报告单、考生签到表,并与试卷一并捆扎。

6.跟班重修考试的学生,各二级学院在安排时一定要认真审核学生的考试资格。

               教

        2019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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