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函﹝2019﹞25号)要求,学校组织开展了评审遴选工作。经二级学院申报,校党委会审定,推荐汉语言文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蒙古语言文学)、物理学、生物科学、化学等专业为国家级、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评审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
联系电话:8989018 8989039
集宁师范学院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