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集宁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创作)工作规范》要求,学校将组织评选2019届本科生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创作)和优秀指导教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科生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创作)评选
1.校级优秀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创作)由各二级学院推荐,学校进行评审和表彰。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集宁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创作)工作规范》和相关学术标准进行推荐,实事求是、宁缺毋滥。
2.各二级学院根据《集宁师范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创作)评选办法》的相关要求,积极做好本学院的评选推荐工作。推荐比例为本学院2019届本科毕业生人数的5℅,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5。
3.各二级学院报送教务处材料包括:
(1)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创作)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格式要求符合学校标准,知网查询报告单附在毕业设计之后一起装订)。
(2)《集宁师范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创作)推荐表》(附件1)。
(3)《集宁师范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创作)推荐汇总表》(附件2)。
二、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创作)指导教师评选
1.各二级学院推荐的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创作)指导教师,须与二级学院所推荐的校级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创作)相对应。
2.各二级学院需报送教务处《集宁师范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创作)指导教师推荐表》(附件3)和《集宁师范学院校级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创作)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附件4)。
三、相关要求
1.6月17日前,各二级学院报送通知中所列的相关材料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各类材料上报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二级学院公章,相应的电子文档发至jnsyjxyj@163.com。
附件:
4.《集宁师范学院校级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创作)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
集宁师范学院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