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组织2019年优秀论文评选表彰工作已开始,根据《关于评选表彰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2019年优秀论文的通知》(内高学会〔2019〕12号)文件要求,请各学院做好如下工作:
一、参评成果的申报要求
1.时限为2014年6月30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的成果。
2.成果形式包括公开出版和发表的论文、专著、译著、编著等科学成果;经过自治区政府部门及高校组织鉴定的(具有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应的)调研报告。
3.作者必须是申报单位的教师、教育教学管理人员且科学成果的知识产权属于申报单位。
二、每学院限报1项,对拟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上报,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学校推选: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成果进行评审,评选出3-5项优秀成果参加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优秀论文的评选表彰活动。
四、请各学院务必于7月13日前将推荐成果的相关资料报送科技处(行政楼409室)。
电子版报送邮箱:jnsykyc@126.com
联系电话:0474—8989031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优秀论文参评基本情况表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优秀论文参评情况汇总表
科技处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