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师范学院召开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会议

编辑:塔娜 审核:葛晖 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25-09-13 点击数:

为进一步规范导师管理、明确联合培养任务、提升我校研究生教育的水平与质量,9月12日,集宁师范学院召开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会议。校党委委员、副校长拓俊杰主持会议。各二级学院院长、研究生指导教师、研究生院全体人员参会。

会上,拓俊杰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深化认识,重视联合培养的战略意义。各二级学院须认清联合培养是提升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关键举措,重在实质合作与资源互补,强化研究生实践能力,杜绝形式主义。研究生指导教师作为第一责任人,须全面负责学生的学术、思想及学风建设,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凝聚协同合力。各学院院长应主动对接招生单位,协调解决培养问题;研究生院需加强政策支持、资源统筹与监督考核;全体导师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履行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地。三是聚焦重点任务,推动工作见效。持续推进联合培养流程落实,主动沟通并妥善安排学生事宜。充分发挥校内外导师作用,积极拓展指导名额,推动导师切实履职。同时定期开展导师培训,全面提升教师指导能力和培养质量。

研究生院院长张妙珠部署了2025年联合培养工作目标及具体任务,强调导师主体责任,要求在学术指导、思想政治和行为规范方面全面落实职责,切实提升培养质量。

研究生院副院长姚岭柏通报了立项与培育建设重点学科的中期考核结果,分析建设成效与存在问题,并对下一阶段学科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研究生院温清芳详细解读了《集宁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和《集宁师范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两项制度,重点阐述了工作流程、导师职责与考核标准,为各项工作提供了明确依据。

此次会议的召开,为进一步统一思想、压实责任,推动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迈上新台阶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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