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我校成功入选首批全国示范性特色学校

编辑:塔娜 审核:葛晖 来源: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发布时间:2026-04-02 点击数: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公布全国示范性特色学校(语言文字推广应用类)创建评审结果,我校成功入选首批“全国示范性特色学校”,创建周期为2026年至2027年。这一重要成果,是对我校长期以来扎实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持续深化内涵建设的充分肯定,标志着学校在服务国家语言文字战略和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方面迈上了新的台阶。

作为第二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单位,我校自2021年获批以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和自治区相关部署要求,立足师范类高校办学优势,聚焦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主责主业,不断强化顶层设计与系统谋划,逐步形成了定位清晰、路径明确、特色鲜明的工作体系。在2023年国家语委组织的基地建设中期检查中,我校获评“优秀”等次;2024年基地受邀教育部在全国第三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骨干培训班上作经验交流。

在具体实践中,学校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紧扣民族地区语言文字发展实际,突出教师这一关键群体,分类施策、精准发力。依托教育部及自治区专项项目,面向原民族语言授课学校教师、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教师及未达标教师,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专题培训与送培下乡活动,构建起“以师带生、以点带面”的推普机制,逐步形成“教师—学生—家庭(家族)”多层级联动的辐射推广模式。近年来,学校累计开展各类培训项目覆盖全区所有盟市,培训教师2500余人,有效提升了重点人群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为民族地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同时,学校坚持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将语言文字推广工作深度融入人才培养、校园文化建设和社会服务全过程,着力打造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特色品牌。通过持续开展“典耀中华”主题读书活动、“诗教中国”诗词讲解大赛、“书香校园”读书月、汉字听写大赛、主持人大赛及书法比赛等系列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师生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不断增强文化认同与文化自信,推动语言文字工作由“推广普及”向“内涵提升”转变。

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方面,学校主动融入乡村振兴大局,聚焦自治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深入推进“一地一策”“校校合作”等精准帮扶模式,与内蒙古西部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化德县、商都县、四子王旗、正镶白旗等地建立长期帮扶机制,开展送教下乡、送培到校等工作,切实提升基层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同时,遴选建立一批实践基地,探索形成“专家引领—教师带动—学生参与—整体提升”的推广路径,推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此外,学校高度重视调查研究工作,深入民族地区一线开展实地调研,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现状及群众用语态度,为科学制定推广策略提供数据支撑。围绕边境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等重点区域开展专项调研,形成了一批具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同时,积极组织师生参与“推普助力乡村振兴”社会实践活动,多支团队入选全国志愿服务团队并获得表彰,进一步拓展了语言文字工作的实践路径与社会影响力。

在不断深化自身建设的基础上,学校还积极推动区域协同发展,提出建设“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联盟”的思路,致力于整合区内资源、加强基地间交流合作,在教育培训、学术研究与文化传播等方面形成合力,共同提升民族地区语言文字工作整体水平。

此次获批全国示范性特色学校,是对我校多年来坚持特色发展、持续创新实践的集中体现。下一步,学校将严格对照《语言文字推广应用类学校认定办法》和创建指南要求,进一步凝练办学特色,强化内涵建设,完善体制机制,提升工作质量,努力在创建周期内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典型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推动国家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服务教育强国、教育强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上一条:集宁师范学院召开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部署会

下一条:党建引领品书香,校校共育读书人——我校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联合乌兰察布开放大学举办主题党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