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集宁师范学院)赴平地泉镇开展普通话推广帮扶活动

编辑:塔娜 审核:葛晖 来源: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发布时间:2026-05-25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最新修订实施要求与教育部、农业农村部《乡村语言文字高质量发展建设指南》,以法治思维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5月22日,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集宁师范学院)联合乌兰察布市语言文字应用推广中心赴察右前旗平地泉镇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帮扶系列活动,以语言为纽带、以法治为保障、以团结为目标,助力民族团结进步,赋能乡村文化振兴。

活动现场,志愿者们紧扣民族政策宣传月主题,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融入宣传讲解,面向社区群众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的法治依据与政策要求,引导群众认识到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法定责任与公民义务,也是增进民族团结、便利生产生活、提升就业能力的重要途径。志愿服务团队深入社区广场,针对中老年群众、家庭居民开展面对面宣讲、一对一发音指导与用语规范辅导,发放推普宣传手册与法治宣传资料,同步开展基层普通话使用情况、语言学习需求调研,精准掌握乡镇语言文字工作现状,为后续“一地一策”精准帮扶、依法推普、长效服务奠定坚实基础。

活动将法治宣传、政策宣讲、文化浸润与推普实践有机融合。志愿者通过经典诵读、规范汉字书写示范、文明用语倡导等形式,让群众在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过程中,感受中华优秀语言文化魅力,进一步强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纽带”的思想共识,推动依法推广普通话、规范使用汉字的理念深入人心,切实把语言文字工作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法治宣传教育、基层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

自启动“一地一策”重点帮扶工作以来,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集宁师范学院)充分发挥高校专业优势与人才优势,持续联动乌兰察布市语言文字应用推广中心,面向各旗县乡镇开展法治推普、精准推普、文化推普、团结推普系列实践活动,健全校地协同、多方联动的工作机制,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走深走实。

下一步,基地将持续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修订实施为契机,紧扣民族政策宣传月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求,推进推普志愿服务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开展,把语言文字推广、法治宣传教育、民族政策宣讲、文化传承创新有机统一,以语言之力赋能基层教育、民族团结、文化振兴与乡村发展,切实履行高校服务社会职责,为推动乌兰察布市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继续建设好模范自治区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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