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27
    2017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明纪律廉洁过节的温馨提醒集师纪发〔2017〕26号  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配套规定等要求,按照上级纪委关于弘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坚持不懈纠治“四风”,文明、廉洁过节的相关要求,中共集宁师范学院纪委温馨提醒您:一、严禁公车私驾私用,“私车公养”和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二、严禁以各类形式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

  • 12-27
    2017
    集师院办发〔2017〕10号 集宁师范学院关于2018年元旦放假的通知 各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教辅部门,附中:经研究现将我校2018年元旦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放假时间我校2018年元旦放假时间为12月30日至元月1日,共3天,1月2日上班。    附中可根据教学实际自行安排。二、节日期间工作(一)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学生活动班主任必须全程参与,严禁饮酒,严禁打架斗殴事件发生,外出学生要按时返...

  • 12-26
    2017
    关于对2017年乌兰察布市委办公厅公开招聘速录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乌兰察布市委办公厅2017年公开招聘速录员简章》,经过报名、资格初审、速录技能测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确定郭静等4名拟聘用人员。现对乌兰察布市委办公厅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一、拟聘用人员名单(详见下表):二、公示时间:2017年12月27日——2018年1月5日三、受理方式:凡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于2018年1月5日前通...

  • 12-22
    2017
                                             关于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党政管理、教学、教辅机构: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我校安全稳定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完善防控措施,大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决定在全校开展安全大检查,具体如下:一、 检查内容(一) 各学院、各部门安全工作会议制度、值班制度等是否健全和正常执行,节假日、周末是否有值班人员。(二) 各学院、各部门所属消防安全设施、消防安全通道的排...

  • 12-22
    2017
    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学生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学工办:根据学校《节假日期间学生教育管理和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及学生处2017年度工作计划,学生处决定开展期末学生工作检查。具体安排如下:一、检查、自查内容及要求各二级学院期末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情况。(一)学生考勤1.各二级学院自查本院缺勤学生数,将不在校学生的相关信息及不在校原因报送学生处。2.各二级学院自查学...

  • 12-22
    2017
    关于举行红色经典歌曲和校歌合唱比赛“主题党日”活动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教辅部门、附中:按照学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红色经典歌曲和校歌合唱比赛“主题党日”活动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校党委决定举办“不忘初心跟党走,牢记使命谱新篇”红色经典歌曲和校歌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活动时间2017年12月28日下午2:30二、活动地点逸夫楼多功能厅三、活动安排(一)...

  • 12-21
    2017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区高校科技和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区高校科技和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内教技函﹝2017﹞20号)转发给大家,请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按照要求及时开展统计工作。本次统计工作需要对本年度科研人员、项目、经费、成果等进行全面统计,统计数据将自科研管理系统内提取。本年度科研项目等信息已审核完毕,现要求对审核尚未通过的项...

  • 12-20
    2017
    关于乌兰察布市委办公厅公开招聘速录员体检事宜的通知 根据《乌兰察布市委办公厅公开招聘速录员简章》,现将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核合格人员须按规定进行体检。体检由市委办公厅具体组织实施。二、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1.体检时间:2017年12月21日上午8:00前开始体检。2.体检地点:乌兰察布市第二医院(原铁路医院,集宁区团结路34号)。乘车路线:7路公交车乌兰察布市第二医院站下车。联系电话:0474—22141993....

  • 12-20
    2017
    集师教发〔2017〕43号  关于核对2018届预毕业生修读课程及学分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为保证2018届预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决定对2018届预毕业学生所修读课程及学分情况进行全面核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核对对象2014级本科、2015级专科、2016级体育教育专科、2013级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的学生。二、核对内容学生课程修读情况。三、核对时间2017年12月20日-2018年1月15日。四、核对程序和办法(一)学生自我核...

  • 12-20
    2017
    通  知 各院学生宿舍: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为给广大学生营造一个舒适、安全、温馨的生活环境,保证学生的住宿安全,现重申安全住宿相关规定。(一)规范学生用电,严防火灾发生1.严禁在宿舍乱接乱拉电线及使用违规电器,管理好各类电源插头,不用时及时关闭电源。2.严禁宿舍内使用明火及酒精炉、蜡烛、蚊香等容易引起火灾的物品。3.严禁在床上悬挂床帏、蚊帐、摆放书桌。4.严禁在宿舍吸烟。(二)加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