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8-30
    2018
    转发《乌兰察布市“中国社会扶贫网”爱心人士注册倡议书》的通知 各教学部门、教辅部门:现将《乌兰察布市“中国社会扶贫网”爱心人士注册倡议书》转发,请各教学部门、教辅部门有意愿加入“中国社会扶贫网” 注册为爱心人士的教职工,到工会506办公室办理,联系人:李燕。附件:1.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中国社会扶贫网”爱心人士注册倡议书》的通知      2.《乌兰察布市“中国社会扶贫网”爱心人士注册倡议书》             ...

  • 08-30
    2018
    关于举行2018级新生开学典礼暨军训开训式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部门:现就2018级新生开学典礼暨军训开训式有关安排通知如下:一、时间、地点白海校区:9月3日上午9:00,白海校区体育场泉山校区:9月3日上午10:00,泉山校区体育场二、参会人员2018级全体新生,校领导、校党委委员,宣传部、团委、学生处、保卫处、教务处主要负责人,学院领导、学工办主任、新生班主任,教师代表、在校生代表、执训官兵。三、各部门分工(一)党委...

  • 08-29
    2018
    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迎新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部门:为做好2018年迎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一、集中报到时间及地点(一)报到时间8月31日预报到:为迎接部分提前到校的新生,各工作组和各学院于上午8:00到指定地点做好准备,8:30开始预报到。9月1、2日正式报到:各工作组和各学院报到点于上午7:30开始工作。(二)报到地点1.泉山校区:教学主楼和逸夫楼前广场。2.白海校区:教育科学学院教学楼前广场。泉山校区教学主...

  • 08-28
    2018
    集师教发〔2018〕20号 关于开展本科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学位论文管理,严肃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加强学术诚信建设,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现开展本科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专项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要求(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教育宣传各二级...

  • 08-27
    2018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9年度自治区高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自治区高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内教技函﹝2018﹞94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宣传和组织申报工作。请申报者认真阅读文件通知,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申报。申请书要求计算机填写,包括A表一式2份、B表一式6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A、B表分开装订。申报者首先在科研管理系统内...

  • 08-27
    2018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9年度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内教技函﹝2018﹞92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宣传和组织申报工作。请申报者认真阅读文件通知,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申报。申请书要求计算机填写, 一式6份,申请材料应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

  • 08-27
    2018
    公 示 按照乌兰察布市教育局、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全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及优秀校长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校研究推荐,现将我校2018年市级优秀教师和市级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结果公示如下:一、市级优秀教师沙仁格日勒  何学慧  许俊芳  韩海霞   王艳华二、市级优秀教育工作者王培青如对以上推荐人员有异议,请拨打举报电话。公示时间:2018年8月27日-8月29日举报电话:8989039...

  • 08-26
    2018
    集师教发〔2018〕19号 教务处关于做好本学期学生报到、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集宁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现就本学期学生报到、注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学生正式报到、注册时间:2018年8月25日-8月26日。二、报到、注册流程:1.学生持本人学生证到所在二级学院报到;2.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的缴纳按《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全面实行学生网上自助缴费的通知》(...

  • 08-26
    2018
    集师教发〔2018〕18号 教务处 教学督导处关于进行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根据学校安排,现对期初教学工作检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检查的内容:(一)检查开学初各项教学准备工作1.安排布置新学期教学工作情况,各种教学材料发放情况;2. 各科教学计划进度、教案撰写和课件制作情况;3.教室、实验室配置的各种用品、用具准备情况;4.教学实习、实训计划安排情况。(二)学生报到、注册情况...

  • 08-20
    2018
    集师校办发〔2018〕9号 通 知 各学院、各职能教辅部门、附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税法》规定,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按照《集宁师范学院院长办公会议纪要》(集师纪要〔2018〕6号)精神,从2018年9月份开始,对从我校取得的各种个人收入、学校将全面准确向税务局申报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为切实保护纳税人权益,避免雇佣人员与学校产生纠纷,进而保证个人收入申报及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