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9-18
    2019
    各部门、二级学院:为深入开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根据教育部有关部署,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就做好“青春告白祖国"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成果总结宣传推广工作作出通知安排,现将《关于做好“青春告白祖国"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成果总结宣传推广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二级学院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发动学生,开展社会实践优秀成果总结分享活动和“青春告白祖国”系列活动,...

  • 09-18
    2019
    总代班领导:朱玉东日 期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办公室电话备注9月16日许 卫周关锁182474366909月17日赵利生138474452129月18日李喜安136640542599月19日梁 政刘国义159245566449月20日李荣利138474433789月21日刘彦华183474638859月22日李凤斌刘国栋133047480459月23日常晓华186474258889月24日宋 勤138474713339月25日陈永杰海 棠138474120899月26日高 娃139474567999月27日魏智锁137540476809月...

  • 09-12
    2019
    日期带班领导值班人员电话备注9月13日许卫院丕文131906516639月14日陈永杰马占全156489486669月15日梁政赛汉13847499498值班人员职责:1.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在岗值班,严禁擅离职守。值班期间要及时接听电话,准确答复询问,做好值班记录。遇有突发紧急情况,要马上向带班领导报告并向自治区党委高校工委、教育厅值班室第一时间报告。2.切实加强巡查值守。值班人员要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

  • 09-11
    2019
    ​各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教辅部门:为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充分展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以来的光辉历程和伟大成就,激励和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凝聚起“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广泛开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群众性大合唱活动的通知》要求,乌兰察布市委市政府...

  • 09-09
    2019
    ​各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教辅部门、附中: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19年中秋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一、中秋节假期安排9月13日(星期五)至9月15日(星期日)放假,共3天。9月16日(星期一)教职员工正常上班,学生正常上课。二、其他事宜放假期间,请各部门认真做好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各部门自行安排放假期间的值班工作,行政值班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时...

  • 09-06
    2019
    ​各二级学院: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完善学生资助制度,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切实保证学生资助政策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等七部门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和《集宁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要求,决定在全校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依据(一)基本条件1.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

  • 09-06
    2019
    ​各二级学院: 第三届中国—蒙古国博览会将于2019年9月6日—10日在我市举办,此次博览会主题为“建设中蒙俄经济走廊,推进东北亚区域合作”,旨在加快推进“中俄蒙经济走廊”建设,有利于推动中蒙关系朝着更高水平不断发展,助力中蒙两国开展贸易投资、旅游和文化交流。我校将组织就业创业工作人员参观此次博览会,此次参观旨在了解现场展品,熟悉参会情况,了解参会企业情况,与企业联络接洽,推动我校就业创业工作更好落...

  • 09-05
    2019
    ​目前,图书馆回溯建库工作已进入收官阶段,大部分馆藏图书已经重新编目、录入系统。现经系统核查,发现仍有部分图书还未归还,希望广大师生尽快将所有已借图书归还图书馆,以免影响图书的整体入库工作,感谢配合。 图书馆 2019年9月5

  • 09-05
    2019
    ​各教学部门:根据学校教学安排,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缓考工作将于2019年9月6日至8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安排(一)考试组织管理全校统一组织缓考考试,各教学部门具体负责安排本部门承担教学任务课程的缓考工作(包括考试命卷、施考、评卷、登分等)。(二)考试对象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批准缓考的学生。(三)考试时间及地点1.考试时间(1)公共课程①《大学英语(二)...

  • 09-04
    2019
    各部门:乌兰察布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2019年第一批申报的慢性病经市专家组鉴定,我校共有12人符合《关于开展城镇医疗保险慢性病申报工作的通知》(乌医保字〔2013〕10号)慢性病申报条件,已获通过。按照文件精神,现将慢性病鉴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七天,2019年9月4日至2019年9月10日。举报电话:8989035、8989033.附:《2019年第一批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鉴定通过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