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9-24
    2019
    各二级学院:2019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口语考试和笔试将分别于11月23-24日和12月14日进行;自治区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三级)将于12月15日下午进行,现将相关报名事宜通知如下:一、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三级)考试报名事宜(一)报名时间10月10日9时一10月15日17时。(二)报考资格我校修完英语的本、专科在校生鉴于我校专升本选拔将英语应用能力成绩纳入考核范围,倡议符合条件的学...

  • 09-24
    2019
    ​各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教辅部门、附中: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19年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一、国庆节假期安排10月1日(星期二)至10月7日(星期一)放假,共7天。10月8日(星期二)教职员工正常上班,学生正常上课。另9月29日(星期日)和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10月12日上单周星期五的课。附中可根据情况自行安排。二、其他事宜(一)放假期间,请各部门认真做好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工作任务,...

  • 09-24
    2019
    各行政教辅部门、各二级学院:请学校全体党员于9月28日前关注“乌兰察布主题教育”,下载“乌兰察布云APP"。附件:《关于关注和使用乌兰察布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官方微信公众平台》 ▲“乌兰察布主题教育”公众号二维码 ▲手机应用商店下载安装“乌兰察布云”APP,或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

  • 09-24
    2019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推荐报送“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奖”宣讲先进典型的通知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符合条件有意向申报的部门、个人填写报送材料,将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务必于25日上午下班前报送至党委宣传部312室。文件见附件。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推荐报送“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奖”宣讲先进典型的通知》2.2019年示范“学习讲堂”推荐表3...

  • 09-23
    2019
    ​按照自治区相关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学校研究决定,推荐任琴教师为“有关人才计划”人选,现予公示。如对以上评选结果有异议,请拨打举报电话。公示时间:2019年9月23日-9月27日举报电话:8989039 8989033集宁师范学院2019年9月23

  • 09-23
    2019
    集宁师范学院后勤基建处现就如下几项工程进行招标公示,具体公示事宜如下:一、工程招标范围:1.泉山校区1#学生宿舍楼南侧、2#学生宿舍楼北侧卫生间改造工程;2.泉山校区图书馆文学库屋面防水及白海校区图书馆一层中部屋顶特种钢化玻璃维修工程;3.泉山校区逸夫教学楼东侧广场大理石院面及楼后绿化带便道、图书馆楼前大理石院面维修工程;4.集宁师范学院纪检委谈话室装修安装工程;5.泉山、白海及虎山校区采...

  • 09-20
    2019
    关于开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礼赞新中国,奋进新时代”红歌比赛的通知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为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激发广大师生担当作为新时代、立足岗位作贡献的奋斗热情,抒发全体师生的爱国情怀,展示大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努力形成校园歌声响、人人唱红歌、全体师生共参与的局面,营造全校隆重的庆祝氛围,‍​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开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红歌大合唱比赛活动,现将...

  • 09-19
    2019
    各二级学院:按照学校“爱卫会”统一安排,在“华文杯”大赛期间,各二级学院务必在今天(9月19日)组织清扫责任区环境卫生,同时做好各自负责的教室卫生。现将清扫环境卫生责任区主要任务、要求通知如下:一、清扫环境卫生责任区的主要任务:(一)清理责任区绿化带、硬化路面塑料袋、纸屑、烟蒂。(二)清理责任区绿化带枯树枝、枯树叶、杂草、石头及其它垃圾。二、清扫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要求:(一)将责任区清理出来的塑料袋...

  • 09-19
    2019
    ​各二级学院: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已经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发布。请按照《公告》的要求,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申请者按照公告要求填写《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请书》和《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申请书一式6份,含1份原件、5份复印件,计...

  • 09-19
    2019
    各二级学院:根据《集宁师范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附件1),2019年度集宁师范学院博士科研基金项目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凡取得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且未获得集宁师范学院博士科研基金项目资助的教学、科研人员均有资格申请启动基金;2.申请项目要有学术前瞻性、创新性,需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科基金的资助方向;3.项目研究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方法和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