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6-19
    2020
    各二级学院: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系统安全教育和安全教育宣传工作的通知》,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件和我校综合治理工作安排,学校决定举办集宁师范学院第十三届大学生“安全知识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立组委会主 任: 刘 春 副主任: 马占权 成 员: 陈志强 赛汉其其格 邓 伟 二、参赛时间2020年:6月22日——7月2日三、参赛对象及要求全体2019年入学的“大一”学生参...

  • 06-19
    2020
    各二级学院:按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启动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内教高函(2016)10号)要求和《集宁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现启动2020年自治区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结题验收范围2018年立项及2018年以前立项但未结题的自治区级和校级大学...

  • 06-19
    2020
    各部门:按照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辅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一、申报要求设置图书、档案、卫生、编审系列的部门,最多可推荐1名(正高或副高)。二、学历资历要求(一)具有本科学历学位,取得本专业上一级职称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以前;具有硕士学历学位,取得本专业上一级职称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以前;(二)论文、奖项和荣誉等各项业绩成果等条...

  • 06-18
    2020
    公 示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内教发[2020]第3号)和乌兰察布市教育局、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拟推荐计算机学院为自治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徐松鹤为自治区优秀教师、赵鹏宇为自治区优秀德育工作者。如...

  • 06-18
    2020
    各相关学院: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发布的《关于征集“三大区域法治论坛”论文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按照通知精神组织相关教师参与论文征集。具体注意事项通知如下。一、征文要求(一)论文切合主题,论证充分,字数在5000至8000字左右。(二)请在论文标题之后,征文之前标注作者的姓名,并在文末用括号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单位、职称、职务)并附作者详细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用宋...

  • 06-17
    2020
    关于举办征兵政策宣讲会的通知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关于2020年大学生应征入伍政策咨询宣传系列活动通知,根据工作实际和疫情防控要求,武装部会同乌兰察布市征兵办举办“集宁师范学院2020年大学生征兵政策宣讲会。为减少人员聚集,本年度宣讲会设置线上和线下同步进行,请各二级学院做好宣传工作。宣讲会时间:2020年6月18日(星期四)15:00宣讲会地点:泉山校区逸夫教学楼103教室宣讲人:王贵星 乌兰察布...

  • 06-15
    2020
    各党政管理部门、教辅部门、二级学院:在各族师生中持续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活动,是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一项长期政治任务。2020年,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促进全校师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 06-15
    2020
    集宁师范学院现决定将位于工农大街与兴工路交汇路口西北角一处门面房对外招租,门面房实用面积68平方米,水电齐全,暖气需要另接。该处门面房地理位置优越,紧邻集宁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园与职业技术学校,惠民园等处,适合商业经营。有意者请到集宁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园行政楼312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6月19日下午17点30分 联系人:朱维嘉联系电话:13644740090报名需携带材料:经营主体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

  • 06-15
    2020
    讣 告 集宁师范学院退休教师戴静宜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20年6月14日十一时五十五分逝世,享年83岁。退休前任集宁师专数学系主任、学校党委委员。现定于2020年6月18日上午在集宁合义永殡仪馆火化,值此国家抗疫之时,谨遵戴静宜先生生前遗愿,丧事从简。特此讣告。

  • 06-15
    2020
    各二级学院:为做好2020届毕业生档案归档整理及档案转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专科毕业生归档材料1.原中学或招生等部门转来的入学档案材料;2.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就业处提供); 3.学籍表(教务处提供);4.综合测评统计表(由各学院自行收集);5.实习评定表(由各学院自行收集);6.学士学位申请表(教务处提供);7.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下联(就业处提供);8.教师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