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3-30
    2021
    各相关学院: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0号)及《内蒙古教育厅关于做好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函〔2021〕11号)要求,现将我校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1. 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立项范围包括新文科建设发展理念、专业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重点领域分类推进、师资队伍建设、特色质量文化...

  • 03-30
    2021
    根据《关于举办首届集宁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创新大赛暨首届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选拔赛的通知》,经二级学院推荐、教务处初审、专家评审,刘彩凤等33位教师获奖。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至4月1日。对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或来电反映。电话:0474-8989018 教 务 处2021年3月30日​

  • 03-30
    2021
    网络中心于2021年3月29日15:00在泉山校区网络楼就项目名称:集宁师范学院中国教育科研网接入服务,采购编号:校采202103进行招标评审会议。评标小组采用集中、封闭洽谈方式进行了认真磋商,确定赛尔网络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标单位, 集宁师范学院网络中心2021年3月30日​

  • 03-30
    2021
    根据《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做好全市和学校“两优一先”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集师党发〔2021〕14号)要求,以机关党委和各党总支为单位,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两优一先”评选领导小组对推荐对象进行了评选,并提交校党委会议审定,现将评选结果公示如下:一、推荐市级“两优一先”名单(一)优秀共产党员(按姓氏笔画排序)田 博(二)优秀党务工作者(按姓氏笔画排序)陈 丹 (三)...

  • 03-26
    2021
    ​按照《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评选全校“清风干部”工作方案》要求,经组织申报、民主测评、审核评选等程序,全校共评选出“清风干部”10名,现予以公示。郭 鹏 赵向军 刘拴成 张宏智 赵有军 闫晓云 姚玉阁 惠历宁 李俊芳 刘艳芳 公示时间:2021年3月26日—2021年3月30日监督电话:8989039、8989040、13694736635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

  • 03-26
    2021
    转发《关于开展第九届内蒙古年度大学生“桃李之星”选树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各二级学院: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高校工委、内蒙古自治区团委开展的《关于开展第九届内蒙古年度大学生“桃李之星”选树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做好宣传工作,并组织学生按照通知精神积极申报。报送要求:每个学院限报1名。报送时间:4月2日12:00前.材料要求:申报所需材料及表格请从附件链接中下载。报...

  • 03-25
    2021
    各教学、教辅、党政部门、附中:按照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部署,根据《集宁师范学院教职工考核办法》(集师党办发〔2017〕8号)相关规定,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2021年4月1日前完成全校科级及以下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全校科级及以下人员。二、考核方法及程序(一)部门成立考核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部门2020年年度考核工作;(二)部门考核工作小组在考核前...

  • 03-25
    2021
    ​经各二级学院申报,校专家委员会评审,拟推荐以下项目为自治区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现予以公示。本科项目示范课程:普通生态学本科项目教育教学研究示范中心:文学院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继续教育项目示范课程:数据结构与算法继续教育项目教育教学研究示范中心:集宁师范学院继续教育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 公示时间:2021年3月25日至2021年3月27日。对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或来电反映。电话:0474...

  • 03-22
    2021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采购方式1.采购人:集宁师范学院2.项目名称:集宁师范学院中国教育科研网接入服务3.采购编号:校采202103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说明:为满足我校教学、科研及管理需求,共享全国高效优质教育资源,我校拟将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线路扩容至200M带宽出口。赛尔网络有限公司作为教育部唯一指定代理经营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的运营...

  • 03-19
    2021
    各部门(二级学院):根据上级改善营商环境的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从通知下发之日起,学校停止和各类供应商的定点采购协议。在电子卖场不能购买到的工作用品,各部门可以到任何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商家采购商品,自行结算,学校不再印发供货通知单,统一结算。但必须保证质量可靠,价格合理,开具的发票合法、规范,结算方式符合财政等部门的管理要求。一般情况下,结算金额2000元以下的可通过公务卡(或微信)结算。超过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