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4-06
    2021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就业指导中心举办“大学生电商直播就业创业大赛”的要求,特举办集宁师范学院首届“集创杯”直播创客大赛,鼓励学生释放活力,助力线上校园文化活动的开展和传播,弘扬时代精神,为青春发声。一、主办单位:集宁师范学院二、承办单位:内蒙古集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三、比赛时间:报名及作品提交时间:4月6日-12日海选作品评审时间:4月12日-13日复赛训练营时间:4月16日-17日决赛及颁奖时间...

  • 04-06
    2021
    为了切实做好2021届我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为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更好地促进我校毕业生就业,结合学校大部分毕业生在外实习,部分专业毕业生在校的实际情况,学校决定举办“集宁师范学院2021届春季招聘月活动”,本次活动采取线上线下方式,活动如下:一、活动方式:(一)2021届春季线上招聘会(二)分专业线下专场招聘会二、活动时间及地点:(一)线上线下活动时间:2021年4月8日-5月8日(二)线下专场...

  • 04-06
    2021
    关于转发《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公告》的通知各学院:现将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的《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公告》(见附件链接《公告》)转发给大家,请各学院做好宣传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课题。课题申报注意事项如下:一、资助对象与额度研究专项主要面向全国普通高校思政课教师及相关研究人员,省级以上党校(行政学院)思政教学科研人员,...

  • 04-02
    2021
    集宁师范学院后勤基建处现就如下一项维修工程进行招标公告,具体公告事宜如下:一、工程招标范围:1.2021年白海校区蒙古学学院零星维修工程。二、报名条件:1.投标单位相关营业执照2.投标人身份证三、报名时间:2021年4月2日至2021年4月9日​四、报名地点:集宁师范学院泉山校区后勤综合楼201室五、联系方式: 宝瑞 0474—8814019 集宁师范学院后勤基建处2021年4月2日

  • 04-02
    2021
    经集宁师范学院校级科学研究项目评审小组评审,校党委会研究,同意 “集宁师范学院党建研究项目”10项、“集宁师范学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项目”2项立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2日—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学校科技处联系。联系人:石文华 联系电话:15034986459 附件1:2021年集宁师范学院党建研究项目评审结果.xlsx 附件2:2021年集宁师范学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项目评审...

  • 04-02
    2021
    校内各部门:按照中共乌兰察布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规范集宁师范学院内设机构及领导职数的批复》(乌机编字〔2021〕18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经2021年3月26日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对学校内设机构作出调整,望各部门、各学院严格规范使用。调整后的内设机构详见附件。 集师党政办发〔2021〕3号 集宁师范学院关于调整内设机构 的通知.pdf集宁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1年4月2日

  • 04-02
    2021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附中: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党组《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基本任务清单》(2021年3月一7月)和《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要求,在清明节即将到来之际,学校组织开展“网上祭英烈”主题活动,以此缅怀先烈,弘扬英烈精神,传承红色基因。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活动目的以清明节为契机,通过祭扫英烈、重温党史、研讨交流等形式,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慎终追远、...

  • 04-01
    2021
    各基层党组织,各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教辅部门,附中:根据校党委、校纪委的安排部署,各基层党组织、各部门要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指导意见》(内教教师字〔2020〕75号),务必于4月20日前组织教职工进行学习研讨。学习完成后,认真填写《专项任务报告表》,并将纸质材料上交至泉山校区行政楼503室,联系人:杨晓宇,联系电话:8383228,电子版发至邮箱jnsyjw@1...

  • 03-31
    2021
    在2021年自治区纪委监委举办的第二届“北疆清风颂”新媒体廉政作品评选活动中,我校纪委经过积极宣传、精心组织、认真评选,校纪委杨晓宇制作的《其行不正 其路难直》、美术学院曾泽军制作的《清正廉洁》、附中王怀琴制作的《选择》等3部作品被评为我校优秀作品,并上报自治区纪委监委参加评选。其中,《其行不正 其路难直》获得自治区“十佳作品”。这些作品的制作是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

  • 03-30
    2021
    各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教辅部门、附中: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要求,结合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我校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一、放假时间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二、相关要求1.学校及各学院、部门实行行政值班制度,行政带班值班按照疫情防控期间值班安排执行。值班干部要主动关注学校动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如遇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