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30 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0号)及《内蒙古教育厅关于做好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函〔2021〕11号)要求,现将我校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1. 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立项范围包括新文科建设发展理念、专业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重点领域分类推进、师资队伍建设、特色质量文化建设研究与实践等6大选题领域,22个选题方向。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

2.教育部新文科教育研究中心专家库推荐专家,需对新文科建设有突出研究成果或丰富实践经验。

二、推荐程序

(一)各学院组织申报;

(二)教务处审核后组织专家评审;

(三)学校按教育厅规定名额择优向教育厅推荐。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内容

相关学院要充分认识文科教育创新发展的迫切性和重要性,结合学校及学院办学定位和优势特色,结合已有工作基础和建设情况,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化审核,严格按照文件及通知要求进行组织申报。

(二)材料提交要求

报送材料分为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两类。纸质材料包括: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一式2份,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汇总表1份,新文科教育研究中心专家库专家推荐表1份。请各学院于2021年4月6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212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jnsfxyjwc@126.com

 

人:郭丽雯      联系电话:8989020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docx

  附件3: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汇总表.docx 

  附件4:新文科教育研究中心专家库专家推荐表.docx

 

                    集宁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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