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教辅部门、附中: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要求,结合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我校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
二、相关要求
1.学校及各学院、部门实行行政值班制度,行政带班值班按照疫情防控期间值班安排执行。值班干部要主动关注学校动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如遇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上报带班校领导并及时有效处理。
2.清明节期间,各学院、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本单位值班工作。各单位务于4月1日下午下班前将本单位值班表报党政办公室(泉山校区行政楼405室,联系人:包尔泰,电话:8989121)。值班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如遇到突发情况要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并配合学校总值班室做好各项工作。
3.继续执行校园出入管理制度,严格校园门禁管理。
4.附中可根据教学实际自行安排。
集宁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