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6-25
    2021
    各相关部门: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自治区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1】105号)文件要求,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和创新驱动战略,鼓励留人员回区创新创业,决定开展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计划。请各相关部门广泛宣传、组织申报。于2021年6月30日前,将书面推荐报告、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刻录CD光盘)一并报人事处414室。联系人:夏学利 联系电话:1...

  • 06-25
    2021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广大教职工牢固树立“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教育理念,争做“四有”好老师,根据《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专题教育的通知》(教师函〔2021〕3号)文件精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经学校研究,由教师工作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主办的“坚守教育初心 勇担育人使命 深化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专题网络培训。一、培训内容本...

  • 06-25
    2021
    ​各相关学院:现将乌兰察布市科学技术局和乌兰察布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关于申报 2021 年度乌兰察布市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的通知》、《关于申报 2021 年度乌兰察布市基础研究项目的通知》、《关于申报 2021 年度乌兰察布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和《关于申报 2021 年度乌兰察布市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建设后补助项目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相关学院做好宣传并组织申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分类项目申报分为关键...

  • 06-24
    2021
    ​各学院、各部门: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现将我校开展2021年职称评审相关申报、推荐及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推荐指标分配(一)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课教师单列指标,其高级职称可推荐3人,其他二级学院高级职称推荐名额2个;(二)符合下列条件的二级学院,可增加相应推荐名额:1.被评为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可再从该专业教师中推荐3名教师参加高级职称评审;被评为自治区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可再从该专业教师中推荐...

  • 06-24
    2021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内教办函〔2021〕73号)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为尽可能开发就业岗位,帮助广大毕业生顺利就业,经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5名(非事业编制)。一、学校简介集宁师范学院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现有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617亩。共有17个二级学院,有内蒙古自治区矿土土质改性...

  • 06-24
    2021
    各有关部门、二级学院:为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推动文明校园创建,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于6月—12月举办“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时代”集宁师范学院第十二届文化艺术节,现将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集宁师范学院第十二届文化艺术节活动方案.docx 集宁师范学院2021年6月24日

  • 06-23
    2021
    各二级学院:按照乌兰察布市委组织要求,为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1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内组通字[2021]23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选派原则和条件、选拔程序、培养管理等相关要求(见附件1)2.其他事项。每个二级学院严格按照条件推荐1人,如无合适人选可空缺。附件2:《“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申请表》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附件3:《“西部之光”访问学者推荐人...

  • 06-17
    2021
    离校工作安排的通知各部门、二级学院: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毕业生离校工作,营造安全、便捷、温馨的环境和氛围,确保毕业生文明有序离校,现将2021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如下:一、各二级学院要了解毕业生思想动态、生活状况和就业情况,为毕业生离校、创业、就业或继续深造提供更加周到细致、便捷高效的指导和服务,解决毕业生实际困难、合理诉求。通过开展毕业典礼、离校教育等活动,确保毕业生在学校的温暖和关怀...

  • 06-17
    2021
    各相关学院、科研院所: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发布的《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相关学院、研究院所根据《通知》精神,积极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类型重点实验室主要分为学科类、市(盟)厅共建类和企业类。其中,学科类重点实验室主要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建设,以提升原始创新能力为目标,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开辟新领域、提出新理论、发...

  • 06-17
    2021
    各相关学院: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发布的《关于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相关课题主持人根据文件要求完成结题工作。一、结题验收范围(一)2018年立项的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二)2018年以前立项并延期至2021年度结题验收的基金资助项目;(三)2019年立项、已提前完成计划任务书研究内容与指标的基金资助项目。二、结题验收方式(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