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9-03
    2021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根据市残联文件要求,现需就全校残疾人情况进行统计,统计范围为:全校所有在职职工、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聘用人数。请各部门、二级学院于9月8日前将《统计表》电子版和残疾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等复印件报送至人事处。联系人:吴炜,电话:18748403345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1年9月...

  • 09-03
    2021
    各相关学院: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发布的《关于征集内蒙古自治区科技专家库专家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各相关学院按照文件精神做好宣传,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参与征集​。一、用户注册1.新用户注册。申请进入专家库人员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管理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登录内蒙古自治区科技专家库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f.nmkjt.org.cn/zjk),按照说明进行用户注册,并正确选择所在工作单位。2.已有用户注册。...

  • 09-02
    2021
    因我校泉山校区东操场施工,已封闭东门,为保证校园交通秩序及师生安全,现调整泉山校区校门通行方式。一、南门通行范围1.全体教职员工(含临时工)、学生以及教职员工(含临时工)的非机动车、机动车等;2.外来办事人员及外单位公务车辆。二、西门通行范围1.全体教职员工(含临时工)、学生以及教职员工(含临时工)的非机动车等;2.各种送货车辆及施工车辆。三、相关要求1.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必须严格执...

  • 09-02
    2021
    ​各部门、二级学院:为做好2021级新生迎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集中报到时间及地点(一)报到时间9月4日、5日两天,各工作组和各二级学院报到点于上午7:30开始工作。(二)报到地点1.泉山校区:教学主楼和逸夫楼前广场。2.白海校区:教育科学学院教学楼前广场。泉山校区教学主楼大厅和逸夫楼大厅、白海校区教育科学学院楼大厅分别作为备用报到场所。二、领导机构(一)学校迎新工作领导小组...

  • 09-01
    2021
    经各部门评选推荐,人事处审核,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授予以下12名教师为集宁师范学院师德标兵荣誉称号,现予公示:胡锦博 曹 晔 刘翠娟 冯 荣赵利芳 任庆云 韩海霞 沈 剑陈 丹 么秀杰 张 亮 呼和满都拉 公示时间:2021年9月1日-9月3日举报电话:0474-8989033 0474-8989034 集宁师范学院人事处2021年9月1日

  • 08-31
    2021
    各部门:按照市人社局文件要求,我校将进行2021年辅系列中、初级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现安排如下:一、申报范围要求图书、档案、蒙医系列(必须符合部门岗位设置范围系列方可以申报)。二、学历资历要求1.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四年,取得初级职称时间为2015年以前(含2015年)的初级职称人员;2. 2018年以前(含2018年)毕业,且在我校工作满二年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年限截止到2020年底;4...

  • 08-31
    2021
    各部门、二级学院: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创建安全和谐校园,根据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开学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同时也为了解、掌握各部门、二级学院对疫情防控及安全稳定工作开展、执行情况,学校决定开展期初安全大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泉山校区:9月1日 白海校区...

  • 08-31
    2021
    各部门、二级学院: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创建安全和谐校园,现就进一步加强新学期学校安全管理、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新学期开学前后是校园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各部门、二级学院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和底线思维,充分认识当前高校安全工...

  • 08-30
    2021
    各二级学院:为进一步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重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重修对象凡是有不及格课程的,均可报名重修。二、重修课程类别及修读方式所有课程均可参加重修。通识教育选修、跨专业选修、专业选修课程可以重修,也可改修其他课程,但毕业前必须修满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各课程模块规定的学分。三、重修报名时间、学习时间1.重修报名时间:请于2021年9月3日前到所在学院填写重修报名申...

  • 08-30
    2021
    各二级学院:根据学校教学安排,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缓考工作将于2021年9月9日至11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安排(一)考试组织管理全校统一组织缓考考试,各二级学院具体负责安排本部门承担教学任务课程的缓考工作(包括考试命卷、施考、评卷、登分等)。(二)考试对象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批准缓考的学生。(三)考试时间及地点1.考试时间2021年9月9日~9月11日(星期四~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