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9-18
    2021
    ​集宁师范学院2021年课程思政教学比赛于9月17日圆满结束,参赛教师获奖情况,现予以公示。一、公示名单组别等级获奖教师 文科组一等奖高爱萍二等奖韩宁 成格乐图三等奖刘翠娟 闻雪 胡红彦 理科组一等奖杨小红二等奖高霞 任庆云三等奖吴亚丽 张海燕 李佳二、公示时间:2021年9月18日—20日联系电话:0474-8989018 集宁师范学院教务处2021年9月18日

  • 09-17
    2021
    集宁师范学院第九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于9月16日圆满结束,参赛教师获奖情况,现予以公示。一、公示名单:组别等级获奖教师 文科组一等奖乔晋芳二等奖高爱萍、王旸三等奖闻雪、胡韶华、吕雅玲、胡彦东、王贵连 理科组一等奖于博二等奖陈宇浩、樊智慧三等奖常鑫、蒙跃平、刘晓靓、康洁、乔建国思想政治课专项组一等奖刘晓鹤二等奖解佳钰、李卿蒙语组一等奖英雄二等奖吴木其尔​ 二、公示时间:...

  • 09-17
    2021
    ​集宁师范学院第九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于9月16日圆满结束,推选各组比赛成绩的第一名或第二名教师将代表学校参加全区高等院校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现予以公示。一、公示名单:乔晋芳、陈宇浩、于博、刘晓鹤、英雄、吴木其尔二、公示时间:2021年9月17日—19日联系电话:0474-8383228 集宁师范学院工会 集宁师范学院教务处2021年9月17日

  • 09-17
    2021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开展第十届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内社科联发[2021]7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学校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组审核评审,同意李树林教授申报第十届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名家奖,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9月17日-9月21日。联 系 人:石文华联系电话:15034986459 集宁师范学院科技处2021年9月17日

  • 09-16
    2021
    按照自治区教育工委《关于印发<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校领导班子考核指标体系>的通知》要求,我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校党委研究,确定“一流专业和一流课程建设”和“积极申报高层次科研平台,推进硕士授权单位建设”为我校2021年度领导班子考核“创新项目”。特此公告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2021年9月16日​

  • 09-16
    2021
    各相关学院:为深入学习、全面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宣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自治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课题(第三批)招标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主题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2.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4.推行使用三科...

  • 09-15
    2021
    关于举办网络安全合规指引下的专业学习路径讲座的通知各二级学院:兹定于2021年9月16日(星期四)上午8:30举办网络安全合规指引下的专业学习路径讲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时间:2021年9月16日(星期四)上午8:30二、地点:泉山校区图书馆报告厅三、题目:网络安全合规指引下的专业学习路径四、主讲人:袁礼 五、主持人:姚玉阁六、参加人:全校部分理工科专业教师、学生代表七、要求:(一)参会人...

  • 09-14
    2021
    各二级学院学工办: ​为开展好2021级新生入学教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二级学院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以理想信念教育、爱校荣校教育、安全教育、法规校纪教育、学业指导和职业生涯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军训与国防教育等为主要内容,开展新生入学教育。二、重要意义入学教育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是大学生涯...

  • 09-14
    2021
    ​各二级学院学工办:为及时、全面了解我校学生的思想动态及学习、生活、心理等情况,不断加强和改进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现开展我校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学生思想动态调研。具体要求如下:一、调研内容(一)增强节约粮食,爱惜粮食的意识,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的认识及践行情况;窗体顶端(一)对国际国内政治安全形势及时事新闻的关注情况。(二)对“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

  • 09-14
    2021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2021年全区职称制度改革意见安排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81号)和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0全市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乌人社办发[2021]18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通过本人申报,附中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教务处、教研室、考核办提供有关考核材料,高评委打分,纪检审核、校长办公会议通过,集宁师范学院核定,推荐以下教师为申报2021年度乌兰察布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