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党建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03 点击数: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提升学校党建工作理论研究能力与水平,促进党建工作理论有效转化,提高学校党建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党建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议精神,以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的全面领导为根本,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为遵循,以学校党建理论联系实际为切入,以党建理论转化实践和运用为导向,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推动形成一批党建理论成果,促进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不断加强学校党建工作理论武装,推进学校党建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二、立项范围

(一)重点课题选题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党建工作重要论述研究

2.“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建设研究

3.坚持和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研究

4.高校年轻干部队伍建设研究

5.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研究

6.创新学校基层党建工作方式方法研究

7.坚定大学生理想信念的方式方法研究

8.高校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研究

(二)一般课题选题

1.学校“智慧党建”研究

2.学校党建带团建研究

3.建立和完善干部容错纠错机制研究

4.强化学校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研究

5.学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体制机制研究

6.学校党建工作质量评价体系研究

7.学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研究

8.新时代高校党支部建设研究

经费支持

(一)课题类别及资助额度:重点课题,原则上每项资助5000元,研究周期为1年;一般课题,原则上每项资助3000元,

研究周期为1年。具体立项数根据申报课题数量和质量,经专家评审后确定。

(二)经费管理:项目经费的使用参照学校科技处《集宁师范学院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执行,不能按期结题的,学校将要求项目负责人退回已拨付的项目经费,同时剩余经费不再予以拨付。

四、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人须为学校的党务工作者,课题组成员须为师生党员。

(二)党建科研课题主持人每人只能申报一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课题研究成果要紧密联系学校党建工作实际,并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填写《集宁师范学院党建研究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见附件1)和《集宁师范学院党建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见附件2),并于2020年9月20日前报送组织部406办公室。《集宁师范学院党建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组织部邮箱:jnsydwzzb@163.com。

(二)《集宁师范学院党建研究课题申请书》中“所在学院(部门)推荐意见”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党总支填写,并加盖公章。

六、课题结题验收

每项课题研究应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立项课题至少要求撰写1篇论文和1份研究报告方可申请结题验收。如有1篇在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的论文、研究成果获得某项成果奖或在现研究成果培育基础上申报了自治区、市级课题等,可直接申请结题验收。课题主持人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将《集宁师范学院党建科研课题结题申请表》一式7份、论文、课题研究报告一并报送党委组织部。校党委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请结题的课题项目进行评审验收。

联系人:杨福贞          联系电话:8989122

附件:       1.集宁师范学院党建研究研究课题申请书.doc

                 2.集宁师范学院党建研究课题申请汇总表.xls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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