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寒假和春季第二学期开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1-27 点击数:

各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教辅部门、附中:

按照学校工作安排部署,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将2021年冬季放假和春季学期开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寒假放假安排

(一)学生于2020年12月30日(星期三)放假,参加完最后一门考试即可离校。

(二)教职工元旦放假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3日,共3天,2021年1月4日(星期一)正常上班。

(三)教职工于2021年1月6日(星期三)放假。

二、2021年春季第二学期开学安排

(一)教职工于2021年2月25日(星期四)正式报到上班。

(二)学生于2021年2月27日(星期六)、2月28日(星期日)报到,3月1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将根据上级精神及疫情防控形势及时进行调整。

三、其他要求

(一)坚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继续执行疫情防控期间校领导带班、处级干部行政值班制度,行政值班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各学院、各部门及附中结合本部门实际自行安排假期值班工作。要严格执行值班纪律,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值班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做好值班记录,及时接听、记录上级电话,确保及时传达上级精神;确保学校工作安排部署落实到位;确保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并进行有效处置;确保寒假各部门、二级学院相关工作正常运转。

(二)坚持师生员工“零报告”“日报告”制度。持续在校园e码通、微信群等系统内上报每日健康情况及行程动态。遇异常情况应立即上报分管领导,各部门、二级学院应在1小时内上报学校带班领导。

(三)坚持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各部门、二级学院要做好假期防火、防盗、防冻等安全保卫工作,保卫处要做好寒假校园治安、消防等工作,后勤基建处要做好水电、清洁等后勤保障工作,要加大巡查力度,确保校园持续安全稳定。

(四)坚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强化“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珍惜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认真排查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的问题,及时防漏洞、补短板;强化领导责任制,要不折不扣落实学校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强化风险意识、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持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坚决守住今冬明春防控的关键时期。

(五)坚持做好师生安全教育。宣传部要持续开展网络安全等教育;学生处要做好心理健康等教育;保卫处要做好防盗抢、防网络诈骗等安全教育;后勤基建处要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食品安全等教育;各部门、二级学院要持续加大新冠肺炎疫情及鼠疫、流感、水痘、手足口病、诺如病毒感染等传染病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师生员工要尽量减少外出、聚集和走访,做好个人防护,原则上不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做好其他安全教育等。

(六)坚持执行教职工外出请假报备制度。各部门、二级学院要做好重点人员管控工作,实时关注官方公布的疫情风险等级信息,坚持教职工外出请假报备手续。

(七)学生处、团委要组织好学生离校返家工作。

(八)各级领导干部要保持手机畅通,确保遇突发情况能第一时间进行联络处置。

(九)其他要求。各部门、二级学院要于2020年12月月21日(星期一)17:00前将2021年1月1日至1月3日的元旦值班安排表及2021年1月6日至2月24日的寒假值班安排表电子版发邮箱:1045009972@qq.com,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交行政楼405室,并领取假期值班记录本。值班表中要详细列出带班、值班人员、值班时间、联系方式及值班人员职责。

(十)附中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好期末、假期和开学等有关工作。

 

            集宁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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