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全区教育系统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根据中央、自治区和教育厅2020年 “宪法宣传周”工作安排,现就开展2020年全校“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11月30日(周一)至12月6日(周日)
二、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三、具体安排
(一)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1.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安排1次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
2.各二级学院安排1次主题班会。
主题围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
(二)切实推进“法宣在线”网上学习活动。充分利用活动契机,强化组织安排,落实工作责任,引导广大教职工积极参加 “法宣在线”,在前期开展基础上,着力提升学习与考试参与率,力争学习教育广覆盖、见实效。
(三)继续开展第七届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1.举行升旗仪式。2020年12月4日,校团委在分别在泉山校区、白海校区举行升国旗仪式。
2.在升国旗仪式后,举行宪法晨读,学校领导领读宪法部分条款(内容详见附件),现场学生全体跟读。
校团委提前做好组织安排工作,各学院、各有关部门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四、工作要求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将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各有关部门、各二级学院要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着力加强体验式实践式教学,切实提升宪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宪法教育有机融入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社团活动,通过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着力培育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校园法治文化。要着力加强宣传报道,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展示活动亮点和教育特色,努力营造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推动宪法真正走入广大师生干部的日常生活,让“每一天都是宪法日”。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认真梳理“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将活动开展情况,附带活动情况的图片、视频,形成简要文字材料(不要求字数和格式,能够体现活动开展情况即可)报送学校党委宣传部,请于12月7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jnsfxyxcb@126.com。
联系人:李亚茹0474-8989045
集宁师范学院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