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要求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7-06 点击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教辅部门,附中:

我校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正在开展,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选拔任用工作纪律观念

级党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学习党委制定的本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及有关纪律要求,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

二、严守纪律,保证选拔任用工作风清气正

一要严守政治纪律。充分认识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正确对待个人的进退留转;对违反政治纪律的,严肃处理

二要严守选任纪律。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教师要认真学习、严格执行中央纪委机关、中组部提出“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的纪律要求并做到14个不准

1.不准参加与选拔任用工作有关宴请和娱乐活动;2.不准接收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3.不准为“跑官要官”者说情、打招呼和提供便利。4.不准在干部考察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5.不准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6.不准在工作中拉票凡通过送礼、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同学、同乡、战友等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在推荐过程中给予自己关照的行为都属拉票行为。7.不准贿赂参加推荐的人员。8.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9.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民主推荐。10.不准编造、传播小道消息11.不准乱议论、乱猜测、乱告状。12.不准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13.不准在干部选任期间私自向相关人员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14.不准阻挠对违反选拔任用工作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三要严守工作纪律。全体干部、教职工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做到干部选拔任用期间思想不散、工作不松、秩序不乱。干部选拔任用领导小组和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履行工作程序,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受理举报、及时处理违纪违规行为

促进形成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政治生态及时受理反映违反纪律的有关问题校纪委设立举报电话:8383228,举报邮箱jnsyjw@163.com。对反映问题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限时办结,反映考察对象问题的,要在考察工作结束前办结;对查实存在违反干部选拔任用纪律问题的,该处理的处理,该问责问责;对典型案例,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1年7月6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集宁师范学院2021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服务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1年暑期放假和秋季学期开学工作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