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引导和帮助广大青年学生上好与现实相结合的“大思政课”,在社会课堂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在观察实践中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努力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 周年,按照《关于开展2021 年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21 年全区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全校大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时代
二、总体原则
1.将实地实践观察与思想认识提升相结合,突出活动导向性。坚持从思想政治引领出发设计开展活动,广泛开展以党史学习为重点的“四史”宣传教育,作为面向基层宣讲的重要内容。在形式内容上力求深入深刻、避免浮于表面,在效果导向上力求触动思想、避免走马观花,引导和帮助青年学生在实践中形成更加理性客观、更加全面正确的思想认识。
2.将统一组织实施与立足实际开展相结合,增强活动实效性。围绕活动主题,把握学生特点,形成既有全区范围统一组织、分层实施,也有各地各校结合实际、自主开展的工作局面,同时注重就近就便安排、合理确定团队规模,更加广泛、有效地组织动员青年学生参与到活动中。
3.将线下积极开展与线上加强传播相结合,提升活动影响力。在广泛发动组织的基础上,注重将青年学生在观察上和认识上的积累、在实践中和调研中的成果转化为富有意义、内容生动、易于传播的宣传产品,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加强推广,提高活动的知晓度和辐射力。
4.将“三下乡”与“返家乡”相结合,体现活动融合度。立足构建完善常态化长效化的实践育人工作格局,将活动开展与”返家乡“社会实践的组织实施紧密结合,形成目标一致、相辅相成的工作态势,共同发挥好组织引导大学生了解国情民情、提高认识和融入社会的素质能力等方面作用。
5.将工作开展与疫情防控相结合,确保活动安全性。以
保证师生健康安全为首要前提,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中、高风险地区不得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低风险地区须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展。活动开展前和过程中,充分研究形势,做好安全预案,根据形势动态调整;如遇突发情况,应立即暂停相关活动,妥善做好有关安排。
三、总体安排
根据自治区安排,结合我校实际,2021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服务活动围绕 “党史学习”、“理论宣讲”、“国情观察”、“乡村振兴”“民族团结”、“党史教育、红色教育”等 9个方面开展,引导青年大学生深入乡村、厂矿、社区(嘎查),按照组织安排,积极参与属地化、常态化的社会实践活动。
1.党史学习实践团。主要依托各地红色资源,组织青年
学生开展重走红色足迹、追溯红色记忆、访谈红色任务、挖掘红色故事、体悟红色文化等多种形式活动,引导青年学生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更好地传承红色基因、担当时代责任。学生党员要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展示新时代青年共产党人的良好风貌。
2.理论宣讲实践团。紧密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引导青年学生将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同时将学习党的历史与讲述党的故事结合起来,深入一线基层、深入人民群众,面对面开展小规模、互动式、有特色、接地气的宣讲活动。
3.国情观察实践团。注重以疫情防控重大战略成果、脱贫攻坚历史性成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成就等为现实教材, 组织青年学生开展参观考察、国情调研、学习体验等活动,引导青年学生领悟党的领导、领袖领航、制度优势、人民力量的关键作用,形成正确认识,坚定理想信念。
4.乡村振兴实践团。着眼于帮助和引导更多青年学生了解认知当前的乡村状况、在未来踊跃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面向广大乡村特别是少数民族聚居区和欠发达地区乡村,组织开展科技支农、科普宣讲、调研献策、志愿服务等形式的实践活动。
5.民族团结实践团。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组织我区新疆籍、西藏籍大学生开展“民族团结我践行”社会实践活动,组织我区大学生到新疆、西藏等地开展国情考察、地球第三极保护行动等社会实践活动。
6.学习理论科学、宣讲党的政策实践活动(专项)。面向有关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地区,组织青年学生开展学习科学理论、宣讲党的政策、践行主流价值、丰富文化生活、持续移风易俗等实践活动。
7.党史教育、红色教育实践活动(专项)。依托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等,组织青年学生开展党史教育、红色教育等实践活动。
8.普通话推广、爱心医疗、教育关爱实践活动(专项)。面向有关民族地区、欠发达地区等,结合青年学生专业特长,开展普通话推广、爱心医疗、教育关爱等实践活动。
9.生态文明建设、特色产业调研、当地资源开发、安全生产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组织青年学生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特色产业调研、当地资源开发、安全生产教育等实践活动。
四、有关要求
1.周密部署,突出育人功能。各二级学院要坚守实践育人初心,把社会实践纳入学校人才培养体系给予学分认定,加强统筹,周密部署,深化育人实效。要按照社会实践工作基地化、项目化导向,拓展服务内容,创新实践形式,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基层实际需要,有效引导青年学生深入基层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
2.就近就便,守住安全底线。各二级学院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始终把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依法依规组织各项实践活动,要加强过程管理和指导,选派教师指导实践,守好意识形态和安全稳定底线。要加强安全保障,为参加活动师生购买有关保险。要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变化、极端天气变化和服务地区的自然、地质条件,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预案与处置。
3.线上创建,加强组织实施。根据团中央和自治区团委的有关要求,所有社会实践团队(不包括个人分散实践)均需在全国“三下乡”官网报备系统和自治区“志愿北疆”APP上及时注册账户并进行团队创建,所有学生均需在“志愿北疆”APP上实名注册账号,实时发起活动。报备情况将计入各高校社会实践考核工作成绩,未完成报备的团队和未完成注册的学生将无法获得各级表彰资格。(注:校、院各级别团队都需进行官网报备,若一个团队分为若干分队开展实践活动,请以小分队为单位进行报备)
4.推广宣传,加强媒体传播。各二级学院要在服务活动中广泛使用“三下乡”标识(可在“三下乡”活动官方网站下载),切实提升“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品牌美誉度和社会影响力,要充分利用本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对实践过程、成果,活动中优秀个人和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展示,做好典型选树和经验总结,并将公众号择优推送至团委,团委择优推送至自治区。
5.总结表彰,确保实践成效。活动结束后,学生个人或志愿服务团队需撰写活动总结(附件1、附件2);各二级学院收取活动总结后,于2021年9月1日前向团委择优报送5-10份;各二级学院须撰写本学院暑期“三下乡”活动总结(附件3),将本学院活动开展情况、获得成果等相关内容总结在内,并于2021年9月1日前报送至团委,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在指定位置加盖学院团总支和党总支公章,团总支书记和学院分管领导签字。要进一步扩大活动成果的宣传交流,做好总结表彰工作,力争让更多学生分享活动经验和成果,扩大活影响力、提高活动知名度。学校将对优秀个人、指导教师进行表彰。
6.以上材料均需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报送至行政楼116室,电子版报送至邮箱jnsfxytwxcb@126.com,电子版文件名统一以“学院+暑期‘三下乡’活动材料”命名。
7.此项活动由各二级学院团总支牵头负责。
联 系 人: 赵雅君
电 话: 15848172509
附件1:2021年集宁师范学院个人暑期“三下乡”活动材料模板.docx
附件2:2021年集宁师范学院团队暑期“三下乡”活动材料模板.docx
附件3:2021年集宁师范学院各学院暑期“三下乡”活动材料模板.docx
共青团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