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营造聚焦“两件大事”、服务“闯新路、进中游”奋斗目标的创新创业氛围,组织引导青年弘扬创业精神、培养创业意识、提高创业能力,为现代化内蒙古建设贡献青春力量,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联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牧厅、商务厅、卫生健康委、税务局等单位共同举办第十届“创青春”内蒙古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现将《关于举办第十届“创青春”内蒙古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内团联发〔2023〕23号)转发给你们,按照要求申报参赛。校团委、招生就业处将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对优秀作品予以表彰并择优推选作品参加第十届“创青春”内蒙古青年创新创业大赛。
一、大赛主题
聚焦两件大事挺膺担当、服务闯新路进中游创新创业
二、大赛安排
围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数字经济、社会企业等4个领域分别举办创新创业专项赛事,税务系统赛道单独设置。同时,为参赛创业青年提供技能培训、展示交流、金融对接等服务。
(一)科技创新专项。重点关注“十四五”规划明确鼓励发展的重点方向,尤其是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领域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项目以及两件大事重点任务。
(二)乡村振兴专项。重点关注先进种植养殖技术、农牧产品加工销售、农业社会化服务、乡村休闲旅游等领域相关产业, 尤其是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模式成熟的项目。
(三)数字经济专项。重点关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技术、元宇宙等领域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运用数字经济手段改造发展传统行业的项目。
(四)社会企业专项。重点关注以协助解决社会问题、改善社会治理、服务特定群体或社区利益为宗旨和首要目标,以创新商业模式、市场化运作为主要手段,部分盈利按照其社会目标再投入自身业务、所在社区或公益事业, 且社会目标持续稳定的项目。
三、参赛要求
(一)具体比赛分组、参赛对象等要求详见附件一《关于举办第十届“创青春”内蒙古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二)各二级学院报送作品数量不超过2件,历年“挑战杯”和“互联网+”自治区级二等奖及以上获奖作品申报参赛,不包含在各学院报送数量限制内;
(三)请各学院于2024年1月13日前将参赛作品计划书、参赛作品汇总表电子版报送至twbgs116@126.com,纸质版报送至行政楼119;
(四)联系人:蔡国瑛、徐海波,联系电话:15248060845
附件1:关于举办第十届“创青春”内蒙古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pdf
集宁师范学院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