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四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校赛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1-05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高校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充分发挥“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就业”育人功能,增强大学生生涯规划意识和求职实践能力。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全区第四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内教办便函 [2024]29号)要求,我校决定举办第四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筑梦青春志在四方,规划启航职引未来

二、参赛对象

集宁师范学院在校大学生

三、组织单位

招生就业处及17个二级学院组织实施、评审和推荐等工作。

四、大赛安排

本届大赛分为主体赛事活动和同期主题活动两部分,旨在将大赛打造成强化生涯教育的大课堂、促进人才供需对接的大平台服务毕业生就业的大市场。

(一)主体赛事活动

包括学生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

1.成长赛道。主要面向本、专科中低年级学生,考察其树立生涯发展理念并合理设定职业目标、围绕实现目标持续行动并不断调整的成长过程,通过学习实践提升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体现正确的择业就业观念 (详见附件 1)。

2.就业赛道。面向本、专科高年级计划求职学生,考察其求职实战能力,对照目标职业及岗位要求,个人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等方面的契合度,个人发展路径与就业市场需求的适应度 (详见附件 2)。

(二) 同期主题活动

大赛期间,招生就业处组织二级学院同步举行招聘宣讲、师资培训、校企供需对接、行业沙龙分享等活动。

五、赛程安排

本次大赛分为二级学院初赛、校级复赛二级赛制。

(一)二级学院初赛 202411月30日前完成)

参赛选手通过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网址: https://zgs.chsi.com.cn)进行报名。大赛平台登录页面可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每名选手结合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要求的一个赛道报名参赛,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24时。

(二) 校级复赛(2024年12月10日前完成)

1.学院推荐。各二级学院完成初赛选拔后,以学院为单位,推荐优秀选手参加校级复赛,每个学院限推荐2项(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各1项),鼓励学生积极网报,在限推基础上各赛道每报名成功40个选手,奖励1个推荐名额

2.评审晋级。招生就业处组织评审专家对二级学院推荐作品进行复赛评审。

3.校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选拔优秀选手进入自治区比赛。

六、参赛要求

(一)参赛选手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每名选手结合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要求的一个赛道报名参赛。

(二)参赛选手应按要求在大赛平台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材料应坚持真实性原则,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否则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及所获奖项等,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各二级学院应认真做好参赛选手资格审查和参赛材料审查工作,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七、工作要求

(一) 充分动员。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大赛宣传动员工作,把大赛作为加强和改进生涯教育、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载体,将大赛与各类就业指导、职业体现、校园招聘、实习实践等活动统筹组织,形成工作合力。

(二) 精心组织。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初赛工作。积极开展同期主题活动,做好赛前指导,全方位、多角度为学生成长就业提供服务。

(三) 注意事项。按照教育厅文件要求,每位选手对应指导教师不得超过1名,每位教师指导的选手不得超过2名

(四)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雅梦,0474-8989140。

 附件1: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成长赛道方案docx.docx

 附件2: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就业赛道方案docx.docx

                                 集宁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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