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5-08 点击数: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的最新工作要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公示中必须包含成果完成人及成果完成单位,在前期公示的基础上现补充成果完成人和成果完成单位两个字段后再次公示,具体公示名单如下。

公示时间2026年5月8日-5月13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474—8989018。


集宁师范学院

2026年5月8日









下一条:关于拟推荐申报自治区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名单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