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正式实施,第八条规定:“每年9月的第三周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宣传周。”为贯彻落实法律要求,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宣传周的通知》(教语用函〔2026〕2号)要求,2026年9月14日至20日举办2026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宣传周(简称“第29届推普周”)。集宁师范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集宁师范学院)、集宁师范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站制定宣传周活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促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突出法治引领,推进语教融合,创新开展特色分明、形式多样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活动,充分彰显语言文字工作在服务强国建设中的使命担当,引导社会大众广泛参与,引领社会各方面形成推普强大合力。
二、活动主题
依法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奋进强国建设新征程。
三、活动安排
(一)“依法推普下基层,语润乡土助振兴”推普下乡活动
1.活动内容:组织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集宁师范学院)专家、语言文字推广志愿服务队,深入基地帮扶、共建单位开展调研、培训与“书香校园”建设,助力帮扶单位师生提升普通话应用水平。
2.活动形式:送教送培、互动交流、语言文字类活动
3.活动时间:2026年9月推普周期间
4.承办单位:校团委、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二)规范汉字听写大赛
1.活动对象:各二级学院、附中在校生
2.活动内容、形式:详见《2026年集宁师范学院规范汉字听写大赛通知》。
3.活动时间:2026年9月中下旬
4.承办单位: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集宁师范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站
(三)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
1.活动对象:全体师生
2.活动内容、形式:详见《2026年集宁师范学院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通知》。
3.活动时间:2026年9月至11月
4.承办单位:现代服务学院、集宁师范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站
(四)“墨缘杯”三笔字大赛
1.活动对象:全体在籍学生
2.活动内容、形式:详见《2026年“墨缘杯”三笔字大赛通知》。
3.活动时间:2026年10月至11月
4.承办单位: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集宁师范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站
(五)“书香浸润校园,特藏记录传承”视频制作展播
1.活动对象:国家级、自治区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
2.活动内容、形式:图书馆典藏书籍——《鲁迅著作手稿全集》朗读视频展播。
3.活动时间:2026年9月至12月
4.承办单位:图书馆特藏馆、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站、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四、宣传方式
在校园醒目位置张贴推普周宣传海报、条幅。在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媒体平台进行专题宣传。通过短视频、线上直播等新媒体方式,扩大推普周活动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五、组织保障
由集宁师范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统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站具体实施,教务处、团委、各二级学院协同配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并形成长效机制。
集宁师范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集宁师范学院)
集宁师范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站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