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附中:
为深入实施中华经典诵写讲工程,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立足“十五五”开局之年语言文字事业服务教育强国、文化强国建设的新起点,按照自治区教育厅语委工作安排,培养我校学生规范汉字字形和书写技能,切实提高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意识,我校拟于2026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宣传周(简称“第29届推普周”)期间举办集宁师范学院规范汉字听写大赛,比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集宁师范学院语委、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集宁师范学院)
承办单位: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站
二、参赛对象
各二级学院、附中在校生。
三、比赛方式
(一)初赛
初赛由各二级学院、附中自行开展,选拔一支优秀队伍参加全校复/决赛。每支队伍由3名参赛选手组成,每队可确定1名指导教师。初赛于9月15日前完成。复/决赛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复赛和决赛
各参赛队按照抽签分组顺序顺次上台参赛。复赛的选手只参加前3个环节的角逐。前3个环节结束后,根据场上得分由高到低选拔前12支队伍进入决赛。
各决赛代表队按照新的抽签顺序分别进入A组和B组参赛。每组6支代表队上场进行4个环节的比拼。4个环节结束后,汇总A、B两组的最终成绩选出冠亚季军队。参赛队伍出现得分相同的情况,则进入第五环节一锤定音来决出名次。
各代表队决赛结束后,根据每组参赛选手的个人得分选拔出个人冠亚季军选手。参赛选手出现得分相同的情况,则进入第五环节一锤定音来决出名次。
四、比赛环节
详见附件1。
五、比赛评判依据
(一)比赛试题以2013年颁布的国家《通用规范汉字表》为基础,结合中小学语文教材、中华经典名著、诗词有关内容制定。
(二)答题形式包括书写和口答。书写答题使用平板电子设备,参赛选手须使用汉字楷体按正确笔画顺序规范书写;口答题须使用普通话,发音清晰、标准。
六、奖项设置
(一)大赛设冠军队伍1支,亚军队伍2支,季军队伍3支,优秀队伍6支。
(二)大赛设参赛选手冠军1名,亚军2名,季军3名。
(三)冠亚季军获奖队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七、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附中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本单位比赛组织工作。
(二)请于9月16日前将参加全校复/决赛的选手名单(盖章扫描版及电子版)报送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
联系人:韩丽国
电话:15647478341
邮箱:jnsfxypcz@126.com
集宁师范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集宁师范学院)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