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师发〔2017〕137号
集宁师范学院关于调整
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各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教辅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规范学士学位评定工作,保障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精神和《集宁师范学院章程》,经学校研究决定,调整集宁师范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
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朱玉东
副主任:梁 政
成 员:刘国栋 欧 军 戈 华 温世明 兰立新
黄 中 李林书 刘剑虹 刘 嵘 曹 宇
李 俊 南斯力玛 杨福和 刘志贤 闫晓云
李东平 胡文弢 李 平 任 琴 王顺利
白志文王汉君王俊平南国栋
学位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戈华兼主任。
集宁师范学院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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