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师范学院关于调整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6-15 点击数:

集师发〔2017〕137号

集宁师范学院关于调整

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各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教辅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规范学士学位评定工作,保障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精神和《集宁师范学院章程》,经学校研究决定,调整集宁师范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

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朱玉东

副主任:梁 政

成 员:刘国栋 欧 军 戈 华 温世明 兰立新

黄 中 李林书 刘剑虹 刘 嵘 曹 宇

李 俊 南斯力玛 杨福和 刘志贤 闫晓云

李东平 胡文弢 李 平 任 琴 王顺利

白志文王汉君王俊平南国栋

学位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戈华兼主任。

集宁师范学院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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