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白海校区服务大厅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5-09 点击数:

关于启用白海校区服务大厅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白海校区的管理,推动学校服务水平的提升,打造集中高效、师生满意的综合服务平台,经学校研究,决定设立集宁师范学院白海校区服务大厅(以下简称“服务大厅”)。经认真筹备,服务大厅将于近期启用试运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服务大厅位于白海校区幼师学院楼一楼107房间,目前设立9个办事席位。服务大厅统一配备计算机、打印机等基本办公设备,接通校园网。此外,大厅还配置自助服务计算机1台。

二、管理模式

服务大厅实行条块结合的管理模式,暂由白海校区管委会统一管理,全校各管理机构、教辅机构具体使用。

三、办事席位

(一)固定席位。根据工作需要,全校各管理、教辅机构可以申请固定席位。设置固定席位的管理、教辅机构必须安排人员坐班,办理相关事务。

(二)临时席位。根据工作需要,全校各管理、教辅机构可以申请临时席位。临时席位包括定期临时席位和非定期临时席位。定期临时席位指的是在1周或1个月内的固定时间设置的席位。设置临时席位的管理、教辅机构必须安排人员在相应时间段内值班,办理相关事务。

(三)统筹席位。根据工作需要,在新生入学、毕业生毕业等期间,由学校统筹安排相关席位,集中为师生办理相关事务。

(四)其他席位。校外机构为白海校区师生服务,经我校相关管理、教辅机构同意,可以申请临时席位。

上述席位均由白海校区管委会办公室负责分配管理,全校各管理、教辅机构如有使用需求,提前填写申请表,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四、有关要求

(一)服务大厅投入使用后,全校各管理、教辅机构(在白海校区已经有固定办公服务场所的机构除外)应到服务大厅为白海校区师生提供送达文件、收取材料、签字盖章、发放物品、咨询答复等服务。因客观因素不能到服务大厅为白海校区师生提供服务的,应当将情况说明,予以公告。

(二)白海校区各系院要将学校设立服务大厅事宜通报给全体师生,同时做好配合协调工作,提高集中批量办理率,提高工作成效。

(三)服务大厅要搞好自身建设,制定相关管理措施,注意安全,保持卫生。

集宁师范学院白海校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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