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师发〔2017〕95号
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印发《集宁师范学院学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
《集宁师范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教辅部门:
现将4月12日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的《集宁师范学院学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集宁师范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
附件:
集宁师范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20170505(定稿).docx
集宁师范学院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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