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的安排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12 点击数:

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开展

义务植树活动的安排

根据乌绿委办发(2017)2号《乌兰察布市绿化委员会关于市直单位干部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教学工作实际,现将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安排如下:

时间:2017年4月13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

(8:30统一在泉山校区南门乘车)。

地点:集宁皮革城北侧贾家地村六区。

参加人:1.党政、教辅、图书、后勤在职职工100人、

附中50人。

后勤处:1.负责准备100把铁锹(附中不带工具);

2.联系林业技术人员准备树苗并负责栽植技术指导;

3.负责行车路线和停车地点。

工会:1.负责确定部门参加人员名单并做好乘车组织工作;

2.提供职工劳动期间饮水。

校办:1.负责落实二辆大轿车和一辆中巴面包车;

2.提前去后勤处院内装运劳动工具。

宣传部:1.负责摄影照相等宣传报道事宜;

2.带校旗到劳动现场营造氛围。

各部门请于4月12日(星期三)下午5:00前,把参加义务植树人员名单统一报送到工会。

院长办公室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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