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
干部述职述廉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集师党发〔2017〕12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教辅部门:
根据上级党委要求,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度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评议考核工作(以下简称述职评议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述职评议考核分类
(一)各系(院)为一类;
(二)各党政管理部门、教辅部门为一类(含思政教学部)。
二、述职评议考核方式
校党委召开述职评议大会,校级领导、副处级以上干部和一定数量的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党外人士代表、群众代表参加会议,共同听取各系(院)、部分党政管理部门、教辅部门党总支书记或主要负责人述职,并现场测评。其他部门在述职评议考核大会召开前提交书面述职报告。实行述职述廉与评议考核相结合,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校园综合治理工作述职综合开展的办法。
三、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一)党建工作
重点围绕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乌兰察布市委和校党委关于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层党建工作等各项任务落实情况。
1.落实自治区党委从严治党“1+3”制度体系,党组织履行抓党建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分管领域党建责任情况。重点突出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情况。
2.基层党建工作进展情况。“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领导班子成员作表率、党员立足岗位做贡献情况;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党费收缴工作、整改上年度查摆的突出问题情况;抓好基础性工作,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制度,党组织和党员“评星定级”开展、党员“评星”合格率情况;强化党支部主体作用,推进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强化基层基础保障情况;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在青年教师和教学科研骨干中发展党员情况;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情况。
3.抓基层党建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创新亮点情况。
(二)业务工作
重点围绕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抓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学生管理服务等工作情况述职。
1.教学工作。主要包括评估工作各项任务完成情况,教研室活动、教学条件与利用、教学建设与改革、教学管理等情况。
2.科研工作。主要包括科研制度的落实,科研项目与管理,科研态度与队伍,科研成果与转化,学术讲座与氛围,考研培训与管理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
3.师资队伍建设。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制定出台《青年教师培养培训方案》《新进教师助教制》等规章制度,根据方案有计划地培养培训青年教师,特别是要根据学校转型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五大工程”的整体要求,针对本部门师资队伍结构进行有目的的选择性转型培养,有效调整队伍结构。制定《岗位分析表》,并根据岗位考核要求考核教师,规范日常教学和教研科研工作,组织开展有利于教师教学能力、科研能力提高的活动。
4.学生工作。主要包括学生工作日常事务管理、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学生资助、各类评优工作;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大学生思想教育与社团组织建设、社会实践与青年志愿者活动,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校园文化艺术活动等。
5.抓业务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创新亮点工作。
(三)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重点围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纪律作风、制度建设、廉政教育、监督检查、执纪问责等情况述职。党组织是否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并进行专题研究和具体安排,党组织书记是否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等情况;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勇于担当,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等情况;带头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等情况。
(四)综合治理工作
按照各部门与学校签订的《2016年度集宁师范学院维护稳定平安校园创建及综合治理工作领导责任书》的工作要点,主要包括维护稳定、平安校园创建、综合治理、工作成效及存在的问题等内容进行述职,既要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又要深刻分析存在的问题。
四、述职评议考核时间
述职拟定于2016年4月5日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述职评议考核程序
(一)认真撰写述职报告
1.聚焦重点内容。要紧紧围绕述职评议的主要内容,对照上年度整改承诺,讲清楚尚未整改到位的突出问题以及民主生活会中查摆出的问题,认真撰写述职报告,要注重用数据、事例说话。
2.坚持实事求是。讲清在抓研究谋划、抓督促落实、抓投入保障、抓重点难点问题解决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存在的不足、整改的具体措施和今后的努力方向。
3.从严审核把关。述职报告要广泛征求意见,述职报告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要在4月1日前报联系校领导审核把关。
4.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报告应包括本年度的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履行“一岗双责”抓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的措施,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5.撰写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报告,要突出本年度个人承担的主要工作任务的特点,要用写实的手法,客观准确、重点突出,确保引用的数据、反映的成绩真实准确。
(二)召开述职评议会议
1.述职。党组织书记要紧扣述职报告中的重点内容,讲清履职尽责情况,防止只讲面上工作情况、不讲个人履职情况,只讲下面的问题、不讲自身的问题。述职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各党总支的教工支部书记、学生支部书记述职工作需在总支书记述职前完成。
2.点评。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校长朱玉东同志主持,各系(院)、部分党政管理部门、教辅部门党总支书记或主要负责人述职发言结束后,由联系系(院)、分管部门的校领导结合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进行点评,重点指出各述职同志值得肯定的经验做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努力方向。
3.讲话。在述职全部结束后,校党委书记刘前贵同志作总结讲话。
4.测评。述职评议现场测评,参会人员根据每位述职人员述职情况认真填写相关述职评议考核表。校领导对处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个人评价表,系(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互评表于会前发放,在述职评议大会上统一收取。
(三)部门民主测评
分别召开部门教职工大会进行民主测评。会议前三天,各系(院)、部门要将被考核部门领导班子民主测评表和领导干部民主测评表发放到教职工手中。在教职工大会上,由考核组收回民主测评表。
六、述职评议考核要求
(一)严格考核。参会人员根据述职情况,结合平时调研了解、督促检查等情况,对各系(院)、部分党政管理部门、教辅部门党总支书记或主要负责人述职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并按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作出总体评价。
(二)强化结果运用。述职评议会后,党组织书记的述职报告要摘要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综合评价意见经党委会议研究后,向各单位反馈,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并写入个人年度考核评价。要把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综合评价为“差”的,要进行约谈、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 关于实行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考责问责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内党办发〔2015〕27号)问责。
(三)抓好整改落实。制定整改落实方案,认真梳理分析自己查摆、上级点评、群众评议和综合评价意见指出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逐项抓好整改落实。校党委会对照清单,定期督促检查,通报整改落实情况,防止一述了之,确保整改事项落到实处。
附件:1.抓党建工作情况述职评议表
2.系(院)抓业务工作情况述职评议表
3.部门抓业务工作情况述职评议表
4.党风廉政建设述职评议表
5.维护稳定平安校园创建及综合治理情况述职评议表
6.集宁师范学院处级领导干部互评表
7.集宁师范学院处级领导干部民主测评表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7年3月27日
(注:附件为表格,已上传至学校工作QQ群,请及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