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防2017年元旦春节“四风”反弹的通知》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1-09 点击数: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转发《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防2017年元旦春节

“四风”反弹的通知》的通知

(集师纪发〔2017〕1号)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防2017年元旦春节“四风”反弹的通知》(内纪发〔2016〕11号)和自治区高校纪工委的相关通知(内教纪监〔2016〕6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希望学校各级党组织根据文件的要求,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防元旦、春节期间“四风”反弹回潮,确保风清气正。校纪委将明察暗访,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充分发挥纪委委员、纪检委员的检查、监督、执纪作用,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促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防2017年元旦春节“四风”反弹的通知》(内纪发〔2016〕11号)

附件2:中共内蒙古自治区高校纪工委《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察厅< 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防2017年元旦春节“四风”反弹的通知>的通知》(内教纪监〔2016〕65号)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1月7日

(注:附件为图片,已上传至学校工作群共享内,请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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