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16年度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集中结题和清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2-08 点击数:

转发《关于做好2016年度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集中结题和清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系院(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和《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规定,教育厅将对已按时完成项目和超期未完成项目进行集中结题和清理。现将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集中结题和清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完成本部门的项目清理工作。

相关表格请到教育厅网站或学校科研设备处网站下载,于2017年3月1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报送到学校科研设备处407室,电子材料发送到jnsykyc@126.com,学校审核汇总后统一上报。报送材料包括:《结题报告》原件2份、《专家鉴定意见》原件2份、《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计划任务书》复印件2份、项目成果复印件2份和项目结题一览表1份。以上所提供的材料统一采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顺序排好后,用长尾夹夹好,不要用订书机装订。

附件:关于做好2016年度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集中结题和清理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温世明、姚玉阁

科研设备处

2016年12月7日

上一条: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成立全校安全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重申学生安全住宿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