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成立全校安全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2-09 点击数: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

关于成立全校安全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集师党发〔2016〕44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教辅部门,附中:

为了切实加强全校安全工作,按照上级文件和会议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成立全校安全工作委员会(简称“安委会”)。

一、全校安全工作委员会组成

主任:刘前贵 朱玉东

副主任:张利平 赵海忠 许卫 阿拉腾巴特尔 梁政 朱俊仙 刘国栋 欧军

成员:各教学、党政管理、教辅机构和附中负责人。

二、主要职责

(一)督促制定全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二)督察全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三)部署全校安全检查工作。

(四)加强全校安全设施、设备建设。

(五)处置全校安全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使用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全校安全工作责任。学校主要领导亲自抓安全工作,分管领导直接抓安全工作,学校其他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和联系系院安全工作。学校系处级单位按照上述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制,一直落实到具体对象,具体人,挂牌明示,并形成文字材料存档。

三、全校安全工作委员会设五个专门委员会

(一)学生安全工作委员会

主任:赵海忠

副主任:兰立新 谢军 付勇

主要职责:

1.督促制定学生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2.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和检查。

3.加强学生安全管理。

4.处置学生安全工作重大问题。

(二)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委员会

主任:赵海忠

副主任:张富 魏志所 谢军

主要职责:

1.督促制订网络信息安全规章制度。

2.开展网络信息安全监控和检查。

3.处置网络信息安全工作重大问题。

(三)消防安全工作委员会

主任:朱玉东

副主任:赵海忠 阿拉腾巴特尔

未交工项目消防工作由基建部门负责,交工项目消防工作由使用单位和保卫部门负责。

主要职责:

1.督促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2.督察消防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3.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4.加强消防安全设施器具建设配置。

5.处置全校消防安全工作重大问题。

(四)仪器设备安全工作委员会

主任:朱玉东

副主任:许卫 梁政

主要职责:

1.督促制定仪器设备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2.督察仪器设备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3.组织开展仪器设备和危化物品安全检查。

4.加强仪器设备安全防范设施建设。

5.处置仪器设备安全工作重大问题。

(五)后勤安全工作委员会

主任:阿拉腾巴特尔

成员:付勇 石德林

主要职责:

1.督促制定后勤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2.督察后勤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3.组织开展后勤安全工作检查。

4.加强后勤安全防范设施建设。

5.处置后勤安全工作重大问题。

四、教学、党政管理、教辅机构和附中安全工作委员会

各教学、党政管理、教辅机构和附中要成立相应安全工作委员会,在全校安全工作委员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工作,基本要求是:

(一)安全工作对象。通过设立安全工作委员会,各教学、党政管理、教辅机构和附中要层层细化,层层落实安全工作,实现安全工作全覆盖,安全工作对象无遗漏、无死角。

(二)安全工作制度。根据学校总体安排和具体实际,各教学、党政管理、教辅机构和附中要制订全面的安全规章制度,做到工作内容明确,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流程明确。

(三)安全工作责任。根据工作职责和使用管理实际,做到安全工作责任明确,事事处处件件都要落实到人。责任人要履职尽责,确保安全无事;做好情况反映;如遇安全问题,及时处置、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校各级领导和师生一定要高度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安全重于泰山,责任重于泰山。要站在维护社会和校园安全稳定、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提高做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性。

(二)重在落实。安全工作重在落实,任何文件和规章制度最终都要落到实处细处。要加强督察,及时纠正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的做法。各级安全工作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来,层层抓好落实。

(三)预防为主。安全工作,预防为主,要防患于未然,抓小抓苗头,全面加强人防、物防、技防。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6年12月6日

上一条: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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