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申报201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0-11 点击数:

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申报201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各院(系)、部门:

201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从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申报201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宣传和组织申报工作。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进行,申请者请于10月20日-30日期间登入内蒙古社科规划网进行填报。本次申报要求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社科规划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内蒙古社科规划项目的申请。为避免重复研究和多头投入,在研国家级各类基金项目、教育部各类项目、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三年内被撤项或终止研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各部门于10月31日至11月1日将《申请书》(网上申报填写完成后,由申报系统导出)一式6份和《申报材料汇总表》1份报校科研设备处407室,将相关电子材料发送到jnsykyc@126.com。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申报201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通知》

联系人:温世明、姚玉阁

科研设备处

201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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