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2017届预毕业生修读课程及学分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0-10 点击数:

集师教发[2016]18号

关于核对2017届

预毕业生修读课程及学分的通知

各系(院):

为保证2017届预毕业生毕业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系(院)认真对本系(院)学生所修读课程及学分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并组织学生进行自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对对象

2013级本科、2014级专科、2015级专科体育教育专业、2012级初中起点五年制的学生。

二、核对内容

学生课程修读情况。

三、核对时间

2016年10月10日-10月31日。

四、核对程序和办法

(一)各系(院)进行核对

1.核对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

核对2017届预毕业生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包括通识教育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程、教师教育课、实践课等),如各专业教学实际执行情况与人才培养方案有学分、学时不一致或漏开课程等情况,要及时书面反馈至教务处。

2.核对学生学分绩点修读情况

(1)核对本专业学生学分修读情况,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学分要求,核对学生已获得的总学分;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课程结构和课程性质规定的学分要求,分别核对学生已获得的学分以及平均绩点修读情况。

(2)对有转学、转专业、休(复)学、留级等经历的学生应进行重点核查。该部分学生修读要求跟同年级同专业的学生修读要求一致,修读的课程应与同年级同专业学生所修读的课程一致。

(3)对专升本学生的核对应与所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一致。

(4)对发生少修、漏修等情况要及时书面反馈至教务处。

(5)各系自行公布核对结果,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每位2017届预毕业生。

(二)学生自我核对

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看自己的所修读课程及学分,并与人才培养方案核对是否存在少修、漏修等情况。

五、毕业生学历信息校对

为保证教育部学生学历平台信息的准确性,避免学生学历信息与个人信息不符,请2017届预毕业生务必于2016年12月31日前,登录学信网完成个人学历电子图像信息的校对工作。(详见集师教字〔2016〕12号)

课程修读是否完成关系到每位预毕业生能否如期毕业。各系(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由主任(院长)或分管教学副主任(副院长)任组长的小组,认真核对每位预毕业生修读课程及学分情况,确保2017届预毕业生毕业工作的顺利完成。

教务处

201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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