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两级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公示
按照乌兰察布市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区、市两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嘎查村党组织书记、优秀苏木乡镇党委书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驻嘎查村干部推荐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以及表彰名额分配(自治区党委表彰对象:先进基层党组织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优秀共产党员1名;市委表彰对象:先进基层党组织3名,优秀党务工作者2名,优秀共产党员1名),参照2015年度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考核结果、2015年校级优秀党员评选结果,经校党委研究决定,拟上报以下组织和个人。现公示如下。
一、自治区党委表彰对象:
先进基层党组织: 经管系党总支
优秀党务工作者:幼师学院党总支范娟
优秀共产党员:教务处直属党支部于艳东
二、市委表彰对象:
先进基层党组织: 计算机系党总支
幼师学院学生党支部
党委办公室直属党支部
优秀党务工作者:人事处直属党支部刘晓霞
计算机系党总支李俊芳
优秀共产党员:经管系党总支张晓利
公示期:2016年5月12日—2016年5月14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形式反映。
联系电话:0474-4879816
组织统战部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