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关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官方微信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5-11 点击数:

转发关于关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官方微信的通知

各党政管理部门,各教学、教辅部门:

现将《关于关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官方微信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各单位、部门认真组织师生员工添加关注,并积极提供稿源。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11日

上一条:关于推荐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两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统计各级各类先进典型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