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各级各类先进典型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5-11 点击数: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统计各级各类先进典型的通知

(集师党办通〔2016〕1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乌兰察布市文件要求,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各级各类先进典型统计工作,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凡符合条件者均可统计,无获奖时间限制,如有多项荣誉分条统计录入,5月12日18时前将统计表上传至595215118@qq.com。统计类型见附表《各级各类先进典型统计表》。

联系电话:4875660

附件:各级各类先进典型统计表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11日

附件

各级各类先进典型统计表

姓名

部门

荣誉称号

表彰单位

表彰日期

备注

先进典型分为:1.全国、自治区“两代表一委员”;2.全国、自治区劳动模范;3.全国、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4.获得全国、自治区其它表彰或荣誉称号。受表彰个人是中共党员的,在备注一栏中标注为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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